广东梅州五华县一小学老师利用上课之机,多次在教室对一双胞胎姐妹实施猥亵。17日,五华县人民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邓某有期徒刑十年。
据了解,2010年,小丽和小敏(均为化名,2006年出生)一起到村里的小学上学前班,邓某担任两人的班主任兼任课老师。由于小丽姐妹俩长得漂亮并且成绩好,邓某对两人产生歹意。从当年10月起,邓某安排小丽姐妹俩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并单人单座,经常借教小丽、小敏写字之机在课室里对小丽、小敏进行搂抱、摸胸部、摸阴部等猥亵行为,如果小丽姐妹俩不愿意,邓某就用塑料水管打她们,班里的同学看到邓某摸小丽姐妹俩都不敢说,因为他们害怕邓某用塑料水管打他们,班里的每个同学都被他打过。
2013年11月,在外务工的母亲陈某回来家中,无意中听到两个女儿的吵架,相互嘲笑对方被老师摸,详细询问之下才得知原来两个女儿已经遭老师猥亵长达三年。
案发后,39岁的邓某称自己因为腿有残疾一直单身,才会对姐妹俩做出如此行为,自己也非常害怕给姐妹俩造成严重影响,但还是没有控制住自己。(记者董柳、凌越,通讯员巫乐庭、吴凤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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