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20日电(记者 王甲)近日,一位学生家长给马鞍山市委书记张晓麟留言,反映涂姑孰镇振兴路小学租赁无牌照校车接送学生的情况。网友称与学校签订校车合同的是一家小租赁公司,车辆一直没有上牌照,公司负责人还因持B2驾照驾驶50座校车被交警处罚了。网友质疑这样的校车能对学生的安全负责么?
对此,中共当涂县委回应表示:网友反映的接送学生车辆属于安迪汽车租赁有限公司。2月26日下午,该公司驾驶人华某因病没有出车,为按时接送学生,公司负责人娄某决定自己驾驶。由于娄某准驾车型不符,当涂县交管大队对娄某依法作出罚款1000元、一次性记12分的处罚决定,并专门约谈了娄某,通报了违规接送学生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当场下达了《消除安全隐患通知书》,责令该公司立即进行了整改。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请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我是当涂姑孰镇振兴路小学学生的家长,姑孰镇和一个小租赁公司签订接送孩子校车合同,该租赁公司注册资金十万元,购置校车多是银行贷款买的,车辆买回七、八个月了,还没有入户,假如发生交通事故该公司有能力负责吗?今天下午该公司负责人娄总持B2照驾驶50多座校车让交警大队孙大队长查处,请问书记政府这样做对小学生,和家长负责任吗?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近日,您给市委主要负责同志留言,反映当涂县振兴路小学接送学生车辆违规驾驶等情况。我县非常重视,立即调查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接送学生车辆属安迪汽车租赁有限公司。2月26日下午,该公司驾驶人华某因病没有出车,为按时接送学生,公司负责人娄某决定自己驾驶。由于娄某准驾车型不符,当涂县交管大队对娄某依法作出罚款1000元、一次性记12分的处罚决定,并专门约谈了娄某,通报了违规接送学生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当场下达了《消除安全隐患通知书》,责令该公司立即进行了整改。
今年以来,我县以城区道路、城郊结合部道路、学校周边道路、农村干道为重点,采取路面巡控和设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部署开展了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查处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24起。下一步,我县将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相关文件精神,出台具体政策,加快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管理,确保交通安全。
感谢您在人民网留言,如您想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可向当涂县委(联系电话:6732629)进行查询。
作者:王甲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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