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王晟)李某尾随林女士,趁对方到ATM取款之机,手持水果刀抢劫林女士1800元。日前,李某因涉嫌抢劫罪被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去年11月底的一天早上,李某因身上没钱心生歹念,他从暂住地拿了水果刀和口罩,打算出门抢点钱。李某出门后,很快决定到银行的ATM取款厅内寻找作案目标。
于是,他来到丰台区某银行ATM取款厅对面等待,伺机作案。当天早上七点半左右,李某看到林女士单身一人到ATM取款厅内取钱,就尾随她进入ATM取款厅。为了掩人耳目,同时也让林女士放松警惕,李某也假装到旁边的ATM机取钱。
但他并没有在ATM机进行任何操作,而是留心听着林女士操作取款机的提示音,当听到事主取款完毕时,李某就迅速上前堵住去路,手持水果刀,进行言语威胁,胁迫林女士将钱包里的钱和手机交给自己。李某见钱包里只有200元,就再次胁迫林女士从ATM机内取钱。林女士只好将卡里的1700元全部取出交给劫匪李某。在林女士的苦苦恳求下,李某给她留下100元打车费和手机,扬长而去。
李某走后,林女士赶紧报警求救。民警于去年12月4日将劫匪李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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