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龚萍 通讯员沈佳)全省居民用气阶梯价格改革将启动,昨从省物价局获悉,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明年底前,所有已通气城市全部实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今后,全省凡制定或调整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的城市,同步建立起阶梯价格制度。
阶梯气价分为三档,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各档气价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原则上,第一、二、三档气价按1:1.2:1.5的比价安排。第一档气价按基本补偿供气成本的原则确定,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
省物价部门表示,我省将本着“保基本、促公平”的原则,慎重研究阶梯气价的实施方案,在充分征求广大居民意见的基础上,择机实施阶梯气价,实施方案将结合湖北实际情况。
省物价局环资处相关人士透露,目前全省正在研究居民用气阶梯价格的实施方案,一种方案是全省采用“齐步走”的统一标准;另一种则是各个城市按照各自的实际情况,进行阶梯价格的制定。两种方式的调整,均会按照相关的价格调整法定程序进行,80%的居民家庭不会因阶梯气价政策的实施受到影响。
同时,方案的制定将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采取提高低保标准、增加补贴或设定减免优惠气量等方式,确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受影响。
据悉,武汉民用天然气价格2010年上调过一次,从每立方2.3元上涨到2.53元。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