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黄怡 吴润凯 霍瑶 昨日,省纪委通报,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广东省委批准,给予惠州市政协原副主席邓炳球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官方网站南粤清风网发布消息称,经查,邓炳球在惠州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收受巨额红包礼金;道德败坏。邓炳球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
去年10月底启动的中央巡视组第二轮巡视,广东是10个巡视点之一。在中央巡视组进驻广东一个月左右,去年11月30日,广东省纪委通报,邓炳球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今年2月19日,惠州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免去了邓炳球的市政协副主席、秘书长职务。
邓炳球是一名土生土长的惠州官员,从老家惠东县白花公社的一名资料员做起,逐步官至惠州市政协副主席。到市政协工作以前,他曾在惠东、惠阳、龙门等3个县区(市)担任过领导职务。
其中在惠阳担任领导职务的时间最长,从1999年11月起从惠东调到惠阳市任市委组织部长,直到2007年离开,前后八年有余。其间担任过惠阳市市委组织部长、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市长等职务。2003年6月,原惠阳市撤市设区后,任惠阳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2007年2月后他曾短暂出任过惠州市公路管理局局长职务,仅4个月。这一职务变动曾引起众多网友的关注,被认为“屁股还没坐热就走人”。一名本土官员告诉记者,邓2007年初在惠阳区委副书记、区长任上竞争惠阳区委书记落败,所以才到了市公路局做局长,但意不在此。4个月后,邓获得新职位,到龙门县出任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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