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3月26日拍摄的温岭“10·25”杀医案二审庭审现场。 3月2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温岭“10·25”杀医案进行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因案情重大,本案择期宣判。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查明,2012年3月18日至3月26日,被告人连恩青在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受了鼻部手术治疗。因感到术后效果不佳,连恩青多次到医院投诉,并多次到其他医院就医,但均无进展。2013年10月25日8时20分许,连恩青携带事先准备的榔头和尖刀来到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对医护人员行凶,致1死2伤。 2014年1月27日,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连恩青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连恩青不服,上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新华社发(王先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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