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自己发展“传销”下线,妙龄少女刘萌萌(化名)竟将生母骗到传销魔窟,强行控制其母亲人身自由,企图迫使母亲加入传销组织,母亲在规劝女儿无效失去自由的情况下跳楼寻死,希望以此警醒女儿。
刘萌萌1990年生于汝州市,初中毕业后走上社会,时刻编织着浪漫的致富梦想。2009年8月份,刘萌萌误入歧途,被一家传销组织吸纳为成员,与该组织的人员租住于济源市某办事处一家属院5楼。一年后,刘萌萌为发展下线,于2010年10月6日,以自己受伤为名将生母范某骗至济源,要求母亲参加传销组织,遭到母亲断然拒绝。同年10月8日,范某要求回家,刘萌萌坚持要母亲留下加入传销组织,由于其母亲坚决反对,两人发生激烈争执。看母亲情绪激动,随时有逃跑的可能,刘萌萌遂将母亲反锁在屋内。次日清晨,母亲范某再次提出要回家,却遭到刘萌萌拒绝。眼看规劝女儿无效,自己又无法逃离,范某思来想去决定以死明志,遂从5楼卧室窗户纵身跃出,顿时触地身亡。同日,刘萌萌被济源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1年7月12日,济源市人民检察院以刘萌萌涉嫌非法拘禁犯罪依法向济源市法院提起公诉。
日前,济源市法院一审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刘萌萌有期徒刑10年。
(记者聂学强通讯员范红海侯阳/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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