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月薪16000元,在合肥一家五星级酒店当大厨。怎么样,这工作不错吧。可王锦(化名)还不满足,他伙同酒店财务部的收货员刘某、酒店供货商吴某一起,虚报酒店食材购买量,在一个半月的时间里,贪了15万余元的买菜钱。昨日,晨报记者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刘某、吴某分别获刑五年到缓刑不等。王锦因逃跑,后被抓获,被另案处理。
吴某是合肥人,经营了一家蔬菜种植农业专业合作社。从2012年4月起,吴某开始向合肥的一家五星级酒店供应中餐原料。当年12月,酒店财务部的收货员刘某和大厨王锦一起,向吴某索要好处费,被吴某拒绝。见索钱不成,刘某和王锦向吴某提出,通过虚报食材需求量侵占酒店的买菜钱。得钱后按比例分成,吴某答应了。
为了不被酒店发现,三人紧密合作。王锦向采购部递交超过实际食材需求的采购申请,吴某按王锦短信通知的实际食材需求量供货,刘某则仍按照酒店采购订单进行验收,并向吴某出具超过实际供货量的收货记录。
据法院查明,从2013年1月5日到2月20日间,三人侵占酒店的货款共计15万余元。其中,刘某分得52000元,其余部分被王锦与吴某均分。案发后,刘某、吴某分别退赔给酒店方经济损失5.2万元、5万元。
2013年6月初,吴某主动向酒店说明了这些情况,并配合酒店查账。酒店随后报警,警方将刘某抓获,后在广州将潜逃的王锦抓获归案。
据王锦交代,他在该酒店月薪16000元,年底还有奖金拿。工资这么高,为什么还要去侵占这些钱?王锦说,因为酒店工作不稳定,一般来说,酒店会隔一段时间换一个厨师,所以他才这么做。
蜀山法院一审宣判刘某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吴某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王锦因归案时间较迟,被另案处理,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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