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康相机“黑斑门”越演越烈。
上海消费者徐先生以尼康映像仪器销售(中国)有限公司(简称尼康中国)对D600相机的宣传构成虚假宣传及对消费者欺诈,要求退一赔一。昨天,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正式发出立案通知书受理该案。
这可能是第一例因“黑斑门”状告尼康中国的案件,将给国内许多准备对尼康诉诸法律维权的消费者提供案例。
申请清洁却被换了快门
2013年1月,徐先生花费10880元购买了一部尼康D600照相机。尼康中国当时在宣传册中特别强调全面的密封设计令D600具有卓越的防尘性能。
然而,使用几个月后,徐先生的D600就出现黑点。直到今年3月1日,徐先生感觉黑点已经影响到相机的正常使用,于是送到尼康维修处要求清洗。当天,维修处开具的维修单上注明“清洁图像传感器”。3月3日,徐先生取回相机却发现单据上的维修理由变成了“深度清洁,作为预防措施更换快门”,而在更换零件一栏赫然注明,相机被贴上了8条胶带。这让徐先生有些无法接受,“宣传说快门能使用15万次,而我最多用了几千次,因为黑点去清洁却不经沟通更换了快门,超过保修期也没有收钱”,徐先生认为,这说明D600存在产品质量瑕疵。
随后,央视“3·15”晚会对尼康“黑斑门”的曝光证实了徐先生的想法。在全国范围内,有众多的尼康D600用户和徐先生遭遇相似,甚至有维修4次依然存在黑斑的情况。
黄浦法院不久将开审
3月18日,徐先生的代理律师游云庭向黄浦法院递交立案申请材料。起诉书显示,原告徐先生认为尼康中国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虚假宣传及对消费者的欺诈,因此要求法院依据《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判令尼康退一赔一。
昨天下午,黄浦法院正式发出立案通知决定受理此案。
为什么一定要起诉虚假宣传而不是产品质量?游云庭说,如果起诉质量纠纷,就无法把尼康中国作为被告,因为涉案D600相机的销售商并不是尼康中国,而是一家小公司,而生产商又是注册地不在中国的尼康海外公司,“如果要加入海外公司作为被告,诉讼程序会复杂很多,同时,审判时间也会拖延很长,不利于消费者维权。”
该案不久后将在黄浦法院开庭。
尼康口头承诺可换D610
事实上,尼康中国的强硬态度也是徐先生选择起诉的原因之一。
2012年9月,尼康D600上市,不久后即有消费者出现黑斑情况。2013年2月22日,尼康中国在官方网站上发出公告,多次指出照片上出现这些颗粒状影像,是尘埃造成的,用户可以去尼康售后做检查和清洁。然而,清洁并没有改变黑斑出现的状况。2014年2月26日,用户们等来了尼康中国发布的第二份公告。然而,这份公告里还是没有解释黑色斑点产生的原因。
今年3月15日,央视“3·15”晚会曝光了尼康D600的“黑斑门”。随后,国家工商、质检等相关部门介入调查。但尼康中国一直态度强硬,不承认D600存在瑕疵。而与此同时,美国、欧洲等地区的部分D600消费者可以免费或者支付极小的费用,更换全新D610相机。
3月17日,尼康中国致歉,但依旧不承认D600存在瑕疵,仅承诺根据中国“三包”法律为用户更换新产品。这一承诺被指“面子”工程,因为中国“三包”法律要求产品经过两次维修依旧无法正常使用,而所有的D600送检时都只是清洁或者“预防性更换快门”,这并不是维修的范畴,而只是日常保养。
3月26日,市质监局副局长沈伟民表示,黑斑问题属于质量缺陷,一个负责任的企业应该主动召回。3月27日,尼康中国在官网正式承诺,凡在中国大陆地区合法销售的D600产品,根据中国的“三包”规定,且无论是否在保修期内,针对黑斑如有两次及以上的售后服务网点的记录(包括保养记录),并且仍不能消除黑点,尼康用户可以选择更换尼康提供的性能不低于D600的指定机型。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唐健盛说,尼康向消保委口头承诺,可换D610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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