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3月29日,有宣城市民反映宣州区国土分局一辆公车,停放在敬亭苑小区篮球场,开车的男子疑似酒后驾驶。4月3日,记者从宣城市国土局获悉,该局已责成区分局将涉事的国土所副所长黄邦青予以免职。
3月29日,网友“敬亭苑地”反映“皖PGT022”公务车辆在几天前停在敬亭苑小区篮球场。宣州区国土分局获悉后,立即进行了调查。经查,该车是宣州区国土分局下辖朱桥国土所使用车辆,驾驶人员为该所副所长黄邦青。
宣州区国土分局介绍,3月26日,因上级检查低效利用土地清理工作,结束时间近下午6:00, 3月27日需到区局办事,于是黄邦青将公务车从朱桥开回宣城市区,到宣城时间为晚上6:40左右,其家人催促回家吃饭,于是将车开到敬亭苑小区停放在小区篮球场旁边,约一小时后才将车停放在区国土分局院内。
宣州区国土分局回应称,该局公务用车管理已明确规定,基层国土所公务车辆只能用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使用,车辆停放应在各自办公地点,若因公务到市区办事,确实不能回单位,应将公务用车停放在区国土局院内或指定的地点停放。
鉴于朱桥国土所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使用车辆,宣州区国土分局责成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区国土系统通报批评。宣城市国土局获悉此事之后,于4月2日下午紧急召开专题会议。
经研究,宣城市国土局责成宣州区国土分局免去当事人黄邦青朱桥国土所副所长职务,接受进一步处理。
朱桥国土所所长卞庆荣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责成宣州区国土分局给予其相应的处分。责成宣州区国土分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向市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通报处理结果,并要求以此为戒,严格公车管理,杜绝发生类似问题。
晨报记者方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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