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4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云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秦光荣4日做客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在线访谈时表示,一些地方内耗严重,不敢抓反腐败的问题。
对于当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主要原因,秦光荣表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制度保障,是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必然选择。党中央、国务院颁布实施《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际落实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
秦光荣说,第一个原因,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识不清。有些地方和部门党委对责任制认识不到位,影响了责任制的执行。
具体来说,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没有认真学习领会,没有搞清楚该负什么责任、怎样承担责任,甚至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同于其他单项工作责任制,淡化了责任意识。
二是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具体业务工作,对贯彻落实责任制满足于一般部署与要求,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三是认为地方党委的主要工作就是要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没有把反腐败工作归入工作“主业”。
秦光荣指出,第二个原因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要求不落地,不落实。我们党很注重制度建设,党的制度涵盖范围已经很广,但是制度失灵“空转”现象依然存在。
一是没有很好地抓落实,也没有对相关责任进行具体明确,责任要求基本上停留在口头上,没有落实到行动上,好比一把锤子攥在手里,没有打在钉子上。
二是对党委领导班子和一把手所承担责任还不够具体,没有刚性的要求,相关责任就难以深度落实,特别是缺乏程序性、保障性、惩戒性规定。
三是有些地方和部门责任制形同虚设,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违纪违法,对党风廉政建设更是不抓不管,导致管辖地方部门歪风盛行、上行下效,出现一些地域性、系统性、行业性腐败。四是责任考核流于形式,有些条款比较笼统,缺乏权威性和强制力。
秦光荣表示,第三个原因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不担当。治国理政是党的职责所在,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都应该为党和国家事业公而忘私、清正廉洁、敢于负责、敢于承担,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领导干部却不敢作为、不敢担当。
从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来看,一是有些领导干部虽然自身廉洁,但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怕得不到支持而不敢担当,担心弄得不好,自己反而被打击得遍体鳞伤。
二是一些领导干部把党内生活庸俗化。当老好人,不得罪人,这样反而得票高。因此,平时多栽花、少栽刺,对一些腐败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三是一些地方内耗严重,不敢抓反腐败的问题。
四是一些腐败分子势力大,各种利益盘根错节,许多人不敢言,也不敢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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