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4月9日电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出台了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鼓励社会办医的政策措施。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价格后,由于在基本医疗服务上与公立医疗机构存在竞争,其基本医疗服务的价格会与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衔接,不会出现集中涨价局面。
该负责人指出,目前,我国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服务的市场占有率较低,在与公立医疗机构竞争中仍处于弱势地位。所以放开非公立医院价格不会导致集中涨价。此外,医疗保险也将发挥费用控制作用,保证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水平基本平稳,不增加患者负担。
该负责人同时指出,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个性化、特色化等非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将根据市场供求、支付能力等因素自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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