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费区可吃东西
车厢内不行
对于地铁禁食条款,《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多次修改和征求意见。
最新的草案明确,在列车车厢内禁食。快报记者注意到,此前的草案规定,车厢内要遵守“禁食令”,不过,有一个人性化的条款,因身体健康原因需要饮食的除外,不用遵守。对比最新的草案可以看出,上述人性化的条款被删。这意味着,因为身体健康原因需要吃东西的,也不能在车厢内吃了。不过,在进车厢前,乘客可以在地铁站站厅和站台上吃东西。
最新的草案特别点出了“活禽”,即禁止携带活禽以及宠物(盲人携带导盲犬除外)进站乘车。
地铁是否应实行强制安检
近日,南京地铁在南京南站实行安检入站。青奥期间,南京地铁全线实行安检进站。那么,在日常的运营中,是否需要坚持这一做法,也是本次轨道交通条例立法的一大讨论热点。
最新的草案明确,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和有放射性、腐蚀性以及其他有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进站、乘车。危险物品目录由市公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并由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在车站显著位置公示。
对于安检,草案列出了两种方案:
方案一 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可以对乘客及其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乘客应当予以配合。
方案二 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检查设施,对乘客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并可以对乘客进行抽查;在大型活动期间,应当对乘客及其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对上述两个方案对比可以看出,立法的争论点在于是否应该强制要求地铁实行安检。
不过,不管哪一个方案,草案都明确规定了乘客配合安检的义务:“乘客应当配合安全检查,拒绝接受检查或者经检查发现携带危险品的,不得进站、乘车;已经进站的,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可以责令其出站,拒不出站的,应当立即采取安全措施,并报告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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