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 (记者王巍)投资3万元,在全国建设连锁庄园酒店,4个月后就能拿回6万,金巨阁以高额返利为诱饵,4个月内骗取90名被害人1000余万,在法庭上他表示,不切实际的“梦想”害了自己。
今天上午,一中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其无期徒刑。
金巨阁是辽宁人,初中毕业后无业,1994年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检方指控,2012年10月至2013年1月间,在海淀区租用的办公地点内,金巨阁以香港亿兆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名义,以在全国投资3000家庄园酒店能获得高额返利为“诱饵”,与王某等90余名被害人签订《聘用合同合作书》,诈骗1000余万元。
此案开庭时,40岁的金巨阁对检方指控的罪名提出异议。
金巨阁说,2012年他在香港成立的公司属于合法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但当法官追问实际投资的金额时,金巨阁犹豫后说仅“1万多元”。
金巨阁表示,他准备在国内成立3000家庄园酒店,以高额返利的形式吸引资金,通过网络募集资金将业务迅速开展。2012年10月底,金巨阁邀请投资人到公司考察参观,还聘请了专门讲师为公司推广宣传。
金巨阁承认公司以传销的形式来筹集资金,运营模式就是用投资人的钱支付高额返利。据称,公司最高级别会员投资3万后,在4个月内便可以获得1倍返利,即每天都会收到500元利息。此外,当钻石卡会员发展下线达到30万元时,还能得到一件貂皮大衣。
金巨阁说,参加传销的工作人员,最高可提成25%。
因为需要不停地发展下线以保证资金链不断裂,所以直到案发前,庄园酒店没有建成一家,而且由于资金不到位,公司无法运作。
面对法官“3万元4个月内要返利6万元,怎么募集资金”的询问时,金巨阁说,募集一笔资金总会有2个月左右的沉淀期,他想象资金会越聚越多,实际上低估了风险。“如果账上有钱,我愿意还给大家,但公诉人指控的1000多万,我都通过奖励的形式返给大家了,现在没有钱还。”
据检方统计,金巨阁非法募集资金1288万元,其中272万元用于返利。他购买了一辆奔驰车,并为女友开办了一家美容院。
承办检察官介绍,每天金巨阁的工作就是来到公司收钱、转账、写收据。去年1月28日,因资金链彻底断裂,金巨阁当晚携款潜逃。海淀警方于去年4月19日将他逮捕。
今天上午,一中院对此案宣判。法院认为,金巨阁使用诈骗方式非法集资,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金巨阁给数十名被害人造成巨额经济损失,且大部分赃款未退还。金巨阁的辩护人关于其有悔罪表现,请求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法院最终以集资诈骗罪,判处金巨阁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庭上供述“梦想当个实业家”
“我觉得自己是传销,不是集资诈骗。”受审时,金巨阁不停地重复这句话。
在法庭上,金巨阁强调自己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实现梦想,在创办公司前,他曾考察多个有传销性质的公司,学习经验。他看到很多事主都因投机心理深陷其中。
“我的梦想就是做一名实业家,用传销的方式募集资金,才能实现当实业家的梦想。我的失败是因为我骨子里太自信,没有预见到风险。”金巨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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