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下午,兰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情况时表示,11日凌晨3时起,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开始向水厂沉淀池投加活性炭,吸附有机物,降解苯对水体的污染。对此,有兰州市民质疑,对此次事件,兰州市政府方面有延报嫌疑。
有市民质疑说,威立雅水务集团至少应在11日凌晨二三时知道自来水苯超标,但不知道为什么啥也没通报,到现在才说,“我们不知道,而且喝了这么长时间,也不知道咋回事”。
对此,兰州市委书记虞海燕表示,官方对此次事件,没有任何隐瞒。虞海燕说:“没有隐瞒任何事情,这个是什么就在说什么,是什么我们在做什么,我们想到的、认定的我们也就在做,没有隐瞒任何事情,我们可以问心无愧地给社会说。”(央广网)
评说
“监管异味”比水质污染更要命
舆论对兰州市自来水苯严重超标事件的关注和追问,凸显现代社会城市水安全的极端重要性,也揭示出地方政府应急处置工作的种种弊端。
兰州市自来水质量问题,并非始自这次苯严重超标,而是早在一个多月前。这次水安全事件从10日17时检测到苯严重超标到11日12时媒体发布消息,时间长达18个小时,这期间不知道多少市民已把苯严重超标的水喝进肚子。不难发现,监管部门、供水企业发布消息既迟缓又被动。
事例表明,一些地方政府应对水危机事件的理念、作风与群众关切相去甚远。如果政府不能由此出发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反而把政绩、声誉这些“身外之物”摆在前面,对该彻底公开的情况遮遮掩掩,对应及时发布的信息拖拖拉拉,结果必然是群众生活遭殃、政府形象受损。
作为生命之源,一滴水足以映射出供水企业和相关部门的责任意识和为民态度。但愿兰州水危机事件能够成为一面镜鉴,警醒各地加强水质监管及其信息发布,确保饮用水安全,不要再让百姓用生命健康监测水质。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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