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检察院帮我,很难想象日子怎么过下去……”渔民杨国荣是一起伤害案被害人的父亲,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检察院控申科为其申请了10万元刑事被害人救助金,为他重新点燃了生活的希望。据了解,官渡区检察院近三年来共办理涉法涉诉信访和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16件,所办救助案件均做到100%息诉,无一人重复上访。
这是昆明市检察机关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中的一个真实写照。近年来,昆明市检察机关控申部门突出重点、抓住难点、创新机制,依法解决信访难题,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将信访案件纳入法治轨道
近年来,昆明市检察院以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试点为契机,不断加强对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的法律监督,构建了以抗诉为中心,综合运用再审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检察意见等监督手段的多元化监督格局,努力将由刑事审判而引发的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信访案件纳入法治轨道解决。
2011年春天,品学兼优的中学生蒋某莫名收到一封来自云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的《入监服刑通知书》。安宁市检察院、昆明市检察院接到蒋某的申诉后,认真审阅原案卷宗,并调取了大量物证、书证,最终发现原来是其堂哥蒋某某犯罪后,冒用蒋某未成年人的身份被判了刑。检察机关认为,原审法院对蒋某某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确有错误。随即,昆明市检察院向昆明市中级法院提出了抗诉。经法院再审,案件裁判错误得以纠正。
解决民生问题,发挥救助工作息诉息访功能
在司法实践中,一些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境贫困,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缺乏赔偿能力无法对被害人进行经济赔偿,导致一些被害人及其亲属到司法机关信访。
在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中,昆明市检察机关控申部门在坚持依法公正办案的同时,密切关注法律诉求背后的民生问题,在法律政策框架内综合运用刑事被害人救助、帮扶等手段,解决信访群众生活困难,化解社会矛盾。
昆明市检察院于2010年初制定了刑事被害人特困救助办法,落实特困救助资金来源,全力帮助解决特困刑事被害人的民生问题。该市检察机关运用该办法,成功化解了上访长达5年之久的东川区任某信访积案、上访长达4年之久的彭某信访积案等。
创新工作机制,破解涉检信访工作难题
据了解,昆明市两级检察院将加强机制创新作为破解涉检信访难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通过建立联合接访、引入外部力量监督等机制,采取释理说法、心理咨询辅导等多种方式善后息诉,极大提升了涉检信访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
2011年9月,在办理马某状告医生杨某对其实施强奸案时,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对杨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对此,马某表示不服,向昆明市检察院申诉。在复查全部证据材料和法律文书的基础上,办案检察官经多次和相关人员谈话并调取马某的QQ聊天记录,建议公安机关从多个方面补强证据。很快,新的证据证明了西山区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无误。
为做好息诉工作,该院多次与马某及其家属沟通交流,释法说理、答疑解惑,并主动请马某委托的律师介入“挑刺”。律师十分认可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主动向马某解释检察机关决定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同时,该院还请具有心理咨询师资质的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案件的办理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马某的心理疏导工作。最终,杨某与马某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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