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幼童在家门口玩耍,不幸坠入污水坑溺亡,其中包括一对兄妹。孩子的家人将村委会、排污企业等诉至法庭。昨天上午,房山法院窦店法庭公开审理此案,5名被告互相推脱责任。此案未当庭宣判。
>>原告自述
仨幼童玩耍中殒命
今年1月4日16时许,家住房山阎村镇小十三里村的周小霞带着7岁的儿子亮亮和6岁的女儿贝贝在村头玩耍,随后又和邻居家4岁男童聪聪一起玩。
“我和聪聪的奶奶正在聊天,不到5分钟,突然发现孩子们不见了。”周小霞伤心地回忆说。
十几分钟,在位于阎村镇大十三里村和小十三里村交界处的一个污水坑内,周小霞看到一个穿着黄色羽绒服的孩子,背面朝上漂浮在水面。
周小霞说,她一眼就认出那是儿子亮亮。她先大声呼救,紧接着跳入污水坑内。很快,周小霞的丈夫冯小锋以及聪聪的奶奶也闻讯赶来,但为时已晚。亮亮和贝贝救上岸后已没有呼吸,聪聪在经过一夜抢救后终告不治。
本村人不知有此坑
昨天,记者在庭审后采访了孩子的家人。
“当时污水管还在排水,坑里有的地方结了冰。我1米6多的身高还踩不到污水坑底,估计水至少有2米深。”周小霞说。
聪聪的奶奶说:“我在这里住了几十年,都不知道有一个污水坑。我跳进去后呛了好几口水,污水气味刺鼻,里面有很多生活垃圾。”
据了解,亮亮兄妹俩是河南驻马店人,出事前随在京打工的父母住在小十三里村。而聪聪的父母、爷爷、奶奶都是本地村民。
事发后,由于始终未能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两家人将污水坑的所有者、承包者、使用者等五方一并诉至法院。亮亮兄妹的父母索赔93万余元,聪聪的父母索赔87万余元。
企业排污形成脏坑
据幼童父母称,发生事故的污水坑归大十三里村所有,小十三里村和一家餐具清洗企业将污水排至一家建材企业附近,该建材企业的董某因嫌污水气味刺鼻,便对该地的排污管道进行改造,并对发生事故的污水坑进行加深处理,将污水一并排至该水坑。
原告的代理律师向记者展示3张事发污水坑的照片,律师说:“这是事发后不久拍的,污水坑内污水面积有百余平米,水深至少2米,部分水面结冰。至今,依然有污水不断排至水坑,且污水坑附近仍然没有设置任何安全设施及警示标志。”
>>被告观点
怪罪家属均称无责
昨天,遇难幼童家人来到庭审现场。当法官询问起当时的情形,他们都忍不住落泪。但五被告均认为责任不在己方,并拒绝赔偿。
房山区闫村镇大十三里村村委会的代理人称,出事地点不是污水坑,而是本村所属林地,13年前便种上杨树,村委会在日常的护林工作中并未发现有水坑存在,只是在与小十三里村交界处有一米左右的缓坡,缓坡已经存在几十年了。“事发后,派出所曾提出警告,但现在小十三里村和餐具清洗企业还在偷排污水。”代理人称,自己一方没有责任,而其他4名被告以及幼童父母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认为孩子的父母作为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
房山区闫村镇小十三里村村委会表示,该水坑有所有权不是该村的,因此无公共管理责任和义务。其余几位被告未向小十三里村委会申请,便擅自改排水地点、改造排污管道,因此,他们应当承担责任。此外,小十三里村村委会否认曾向该污水坑排放污水。
张某是某餐具清洗企业负责人,他表示,自己只是租赁、使用厂房,并通过正常的排水管道排水。张某还表示,只知道承租的厂房与小十三里村村委会共用一个排污点,但不知道污水排向何方。
北京京江源太空板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代理人表示,该企业与原排污点相邻,因不能忍受污水刺鼻的气味,于是经小十三里村村委会同意,由建材公司和村委会共同派人对排污管道进行改造,“施工只是将排污管道朝大十三里村的方向延伸了200多米。我方未排污,也不是排污点的所有人,所以对事件不负任何责任。”
董某是北京京江源太空板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职工,他的代理人说,改造该排污管道履行的是职务行为,不应视作本案被告。
最终,法院宣布,择期再开庭审理。
(溺亡儿童为化名)
京华时报记者杨凤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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