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章程 通讯员段莉琼)结婚9年后,警察王强(化名)才发现妻子当初用假身份证登记结婚,且年龄也是虚假的,其真实年龄竟要比登记所用身份证上显示的大12岁,王强不满妻子的欺骗遂提起离婚诉讼。昨日,记者获悉,本案经广州市黄埔区法院调解后,准予两人离婚。
2002年5月,27岁的警官王强在火车上,与同样来自广州的刘露(化名)相识,两人一见如故,很快便确立了恋爱关系。经过两年的交往,双方于2004年12月在天河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当时,王强使用的是警官证,刘露则使用身份证,身份证上显示刘露生于1979年,比王强小4岁。
结婚之初,夫妻俩感情良好,但后来刘露先后怀了几个孩子都没保住,双方因此经常闹矛盾。日子长了,王强开始有些怀疑。
2013年,一次偶然的机会,王强惊奇地发现,妻子的另一张身份证上居然显示的是生于1967年,比登记时的年龄足足“老”了12岁,这样一来,他初见时的刘露,并非是23岁的女子,而是35岁,比他大了足足8岁。或是热恋时的浓情蜜意,或是刘露的“天生丽质”,让他难以辨别也无意去怀疑,不知不觉从“姐弟恋”走入了婚姻殿堂。
王强深感被欺骗,与妻子闹得不可开交。王强称,他们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民政局却以身份不实为由拒绝办理,于是他起诉至黄埔区法院。
在法庭上,刘露解释说,结婚登记时,她的身份证不见了,为了不耽误婚姻登记,刘露办了假身份证,并非是存心欺骗。王强却认为,在婚姻登记机关的签名是刘露的真实签名,应当按照离婚程序办理。刘露也表示,两人经常吵架,无法继续生活,也同意离婚。经调解,双方自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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