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高江虹
实习记者 孟环宇 北京报道
4月15日,兰州"4·11"局部自来水苯指标超标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通报称,从15日下午开始,自来水苯指标超标事件应急处置转入正常状态,不过,这并未意味着兰州完全解除了这场安全供水隐患。一位水务上市公司高管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目前没有经过48小时的管网反复冲洗,在居民末端水质合格之前,尚不能宣布危机解除。
这次水污染危机的追责尚在进行中,威立雅水务与兰州市政府都为此背负极大的舆论压力。“很明显水厂在管理上存在漏洞”,上述高管向记者指出,威立雅对第二水厂的进水检测存在疏漏而致出厂水含毒,终酿危机。
水污染治理专家、同济大学教授李建华指出,正因为严格执行水质检测标准的机制缺位,导致水质标准虽高,自来水仍问题高发。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呼吁,以企业自检为主的水质检测体系的公正性、水质信息的真实性受到质疑,国家应考虑第三方检测参与检测水质。提高公信力。
兰州自来水3月份刚刚做过一次水质全分析,当时的苯的含量是正常的。倘若不是因为4月的“特殊意外”,或许苯超标还需要更长时间才能发现。
苯的滞后检测:半年检测
自披露自来水含苯超标,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上下承受了巨大的压力,尤其是在检测与信息披露环节。公众普遍质疑检测结果以及信息披露的滞后性。4月14日,兰州威立雅公司副总经理闫晓涛通报了该集团应对自来水苯指标超标事件始末。
为何苯超标不能第一时间被发现?闫晓涛解释道,按照国家规定,自来水常规检测是9项,月检是74项,半年检是106项,而苯是半年检测。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其他水厂了解到,兰州的做法是业内通行的管理方式。水厂一般备有水质监测站,或者交由当地疾控部门做水质检测。所有的水质检测报告,都需要向主管部门,即各地卫生监督部门报备。记者问询广州、西安和兰州三地卫生监督部门,得到的答复与严晓涛回复大致相同。
西安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六科是负责水质监督的科室,该所工作人员解释道,自来水厂有日检、周检、月检和半年检项目,每轮检测的范围不同,106项检测范围太庞大,而且限于经济实力,只能是半年检测一次,也叫水质全分析。兰州市卫生监督局负责人15日向记者证实,兰州自来水3月份刚刚做过一次水质全分析,当时的苯的含量是正常的。倘若不是因为4月的“特殊意外”,或许苯超标还需要更长时间才能发现。
这个特殊意外,即兰州威立雅水务公司的实验室承担了甘肃省建设厅一项对全省各地县自来水水质检测任务,在4月初第一批取样检测时,兰州威立雅顺便在2日也对兰州自来水进行取样。化验员发现水样有异常,直到10日才确认苯超标。
其后的故事,就如此前媒体所披露的,兰州市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如果按照这一细节,事实上,兰州水污染的时间很可能至少得推至4月2日前,算得上颇为严重的一起城市安全用水危机。
水检漏洞:第二水厂监测不到位
水质受污染后,必须立即找到污染源,阻断后续污染,同时对污染水体和管网进行应急处理。
闫晓涛介绍,在发现水中苯指标超标后,兰州威立雅立即对水质进行全面复检,并对苯来源进行排查,通过排查,黄河源水水质正常、第一水厂出厂水正常、南线水正常,北线自流沟苯超标,通过水质分析排出了南线水出问题的可能,确定自流沟出现污染。
上述水务上市公司高管解释道,水厂出水,一般化验是两节化验,一个是原水输送到水厂,比如从长江、黄河、淮河里抽的原水,在抽取地先有一个化验环节,据此判断水质的情况,以供下游进行水工艺处理。而处理完之后,出厂之前也需要有一个化验环节,必须保障出厂水是合格的才能往外配送。
该高管指出,由于兰州水厂取自黄河,黄河水需要沉降处理才能作为生活用水的原水,因此兰州自来水厂有第一水厂和第二水厂,前者做原水粗加工,后者做生活用水处理。而两个水厂之间的输送管道,即自流沟。后者恰恰是出事的源头。
在上述高管看来,兰州威立雅在自流沟的管理上存在疏漏,而且,进入第二水厂的水质监测明显不到位,甚至可能有麻痹检测的可能,才会导致污染水体久未被发现。如果原水水体不佳,检测的密度会加强,反而是这种一厂和二厂之间的水体检测,就很少会考虑到。“他们只抓源头了,源头的黄河水没问题,就以为没问题了,哪知是内部环节遭遇污染。”该高管认为,这种内部管理的疏漏确实比较难以防范。
各地水检能力堪忧
如果水厂检测存在疏漏,那是否水质监督部门可以补漏呢?
李建华向记者表示,虽然从2012年7月开始,国家强制要求水质标准检测指标多达106项,这样严格的标准堪比欧盟等发达国家,但是执行情况却并不乐观。106项包含42项常规项目,64项非常规项目,我国各地经济水平差异极大,106项全检测耗资过大,所以非常规指标项目,也指明了可根据地区、时间或具体情况,降低检测频率或有选择地进行检测,最低频率即半年。
2013年1月科技日报报道,据住建部此前的统计,在43个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站中,仅有12个具备水质标准要求的106项指标检测能力;在190个地方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站中,约94% 监测站尚不完全具备42项常规指标的检测能力;在全国城市4500多座水厂中,约78%的水厂不完全具备每日必检的10项指标检测能力,其中2000多座水厂无任何检测手段。
除检测能力不足外,我国水源水质在线自动检测方面也存在缺憾。兰州市卫生监督局的负责人也向记者坦承兰州限于经济实力缘故,并没有在线监测设备,可以随时监控水厂的水质情况。
限于水质的检测能力,事实上我国大部分地区的水质状况不容乐观。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由阳、曾有文等发表的论文《关于我国实施情况的评估》称,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曾对20个省区104个城镇284个水厂进行评估,内容涵盖出厂水质达标情况、检测能力、标准适用性评价等各方面,采样时间集中于2010 年8-10月。
评估结果显示,依据新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采用单因子评价法,有51个水厂的样品不合格,合格率为82.04%,不合格率17.96%。不合格水样集中在安徽、福建、广东、贵州、河南、湖北、湖南等省市;在不合格水样中,92.16%来自采用常规处理工艺的水厂,5.88%、1.96%分别来自采用简单、深度处理工艺的水厂。不达标指标主要集中在浊度、氨氮、高锰酸钾指数等。采用深度处理工艺水厂,除个别氨氮和钠超标外,其他水样指标全部合格。
这个数据也曾遭遇业内质疑,认为水质的实际情况很可能比公布的情况更糟。但住建部此后并没有披露更为详细的信息予以澄清。
第三方检测呼声
上述水务上市公司高管表示,从技术角度,水厂能把所有污染水处理成能喝的水,因此,在水厂环节只要检测到位了,“水危机都不是个事”。他指出,此轮兰州水危机给予水厂其中一个启示便是预警机制管理常规化。
而另一个启示录则是反思现有的城市管理遗留问题,如供水、暖气等与民众安全休戚相关的地下管网,必须要与其他管网拉开距离。否则一旦出事,就是停水停气的大事。但是现在城市地下管网铺设和管理都相当混乱。
而第三个启示在于水质监管制度。水污染治理专家、同济大学教授李建华认为,现有的水质安全标准已经很高,市场上所有的水质监测、处理的技术也非常成熟,但是缺乏的是严格执行机制。他认为这是当前危机的启示。
此前有专家建议应将各区域级以上重要水质检测中心从自来水公司中彻底分离出来,在财政支出或定价成本中专门列支。傅涛认为,以企业自检为主的水质检测体系的公正性、水质信息的真实性受到质疑, “水质检测中心应成为第三方的独立监管机构,对行业监管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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