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赫岩 通讯员张静)武清区检察院近日受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两名女大学生吵架,其中一人情急之下,用玻璃将对方脸部划伤,构成重伤。
犯罪嫌疑人李某系某大学学生,今年2月的一天,李某正常早起上课,但是起床动静很大,吵醒了室友张某,张某很不高兴,说了些难听话。李某便和她吵起来。后来见快上课了,李某便很生气地摔门走了。等她下课回到寝室,张某让其为早上的事道歉,李某没有理她而是躺在床上看书。张某见李某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想起她早上的行为更加气愤,上前把李某的书抢过来扔在地上,两人就动手打了起来。情急中,李某顺手从桌子上拿起一瓶化妆品往地下一扔,拿起玻璃碴子就朝张某划去,张某的左脸当即流血不止。后经鉴定,其伤情已经明显影响面容,构成重伤。李某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经查,张某和李某都为独生女,平日里父母娇养,脾气都比较大。检察官提醒广大学子,离开家住进宿舍,和舍友要处好关系,如产生不愉快,要及时进行疏导,不要一时冲动犯下错误,给以后的生活带来污点。进入大学学习,不但要学习文化知识,也要学习和同学之间如何相处,学会适应集体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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