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焦作讯 朋友结婚去添喜气,却因途中鞭炮无意点燃,“准爸爸”程某受伤致死命丧黄泉,其父母及已怀孕的妻子将新郎告上法庭。日前,焦作市解放区法院审理了此案。
2011年5月21日,程某的好朋友冯某结婚,冯某邀请程某跟随迎亲车队帮忙放鞭炮。当日上午9时许,当婚车行驶途中,车内的鞭炮突然被烟灰点燃,程某一时情急向车外跳去导致死亡。2012年2月份,程某家人向焦作市解放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新郎冯某赔偿各类损失43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因程某在事件中实施了违规行为,故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冯某赔偿程某父母、妻子224152.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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