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 能源体制机制改革是一块硬骨头,新一轮改革方案反复酝酿未见出台。
日前,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发布能源体制改革报告,梳理中国能源现状,直面中国能源体制中的行政垄断、自然垄断问题。
报告认为,油气行业是行政垄断的代表。1998年国家对石油行业重组,组建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政府部门颁发资源勘探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清理整顿小炼油厂、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促使石油产业垄断格局形成。在电力领域,电网实行输、配、售一体化的管理模式,具有自然垄断属性。
北大国家发展研究院助理教授王敏表示,“行政垄断形成有两个原因,一是能源行业属资本密集行业,在发展早期一旦放开不具备支撑能力,国家为企业提供扶持;二是国内经济发展速度太快,能源保供任务重,市场化配套改革措施来不及推动,政府管制不得不实行。”
在能源价格管理上,石油、天然气、电力、煤炭都存在一定的价格管制,但环境价格并未在管制之列。“价格管制使得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丧失,资源价格、市场行为发生扭曲,产生油荒、电荒现象。”王敏说。
报告建议,破除行政性垄断应首先放开油气批发、零售和进出口管制,提高行业竞争水平。尝试对油气田实行自由交易,石油企业开采的废油井可以转让给民营企业,但需要公开交易市场,以减少腐败。天然气管网、电网应加强监管,只负责天然气、电力输送,不参与交易。
简而言之,能源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先破除各种行政性垄断,形成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由市场形成价格,适时取消竞争性领域的价格管制,政府监管及时跟进。
北大国家发展研究院黄卓建议,能源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先选择在电力和非常规能源两个领域,“页岩气等非常规能源增长空间大,利益冲突较小,参与市场主体相对多元,有利于改革推进”。
在电力体制改革方面,是否对电网实施输配分离争议很大。国家电网研究室副主任孙盛鹏认为,各国能源体制改革没有统一的模式和公认的标准,需要立足于各国国情,综合考虑生产力发展水平、社会发展阶段、资源禀赋等因素决定。
21世纪经济报道获悉,2013年,国家能源局已研究拟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及其配套文件,今年将推动出台相关改革意见。
国家发改委官员在上述报告发布会上表示,按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发改委正在牵头研究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石油天然气改革、资源性价格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在电力、金融、石油等领域提出可以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项目。(编辑肖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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