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张玉学)前日下午,就李某某等人强奸案相关7名律师涉嫌违规行为,北京市律协通报称,其做出最终处分决定,对周翠丽、雷海军、李在珂律师给予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
受公开谴责律师才能公开姓名
2013年7月26日,北京市律协接到李某某等人强奸案当事人对相关律师的投诉后,立即启动了受理审查程序。随后,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讨论,决定对李某某强奸案中其他虽未被投诉但涉嫌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律师进行调查处理,并与该被投诉律师一并立案审查。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在正式立案前,北京律协对李某某等人强奸案相关辩护及代理律师进行了约谈。
经北京市律协审查,分别对上述7名律师做出了处理决定。
据律协纪律委员会一名负责人介绍,依据相关规定,只有受到公开谴责的律师才能公开姓名,所以对其他4名律师未透露其姓名。
周翠丽申请复查被认定理由不成立
据介绍,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相关规定,会员对惩戒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书的30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
截至2014年3月25日,7名受到处分的律师申请复查期限均已届满。复查期内,周翠丽律师提出复查申请,北京市律协会员处分复查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其提出的复查理由不能成立,维持纪律委员会的原处分决定。
【对李某某案中7名律师的处罚】
●周翠丽、雷海军、李在珂律师
给予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
●其他3名律师
分别给予训诫、通报批评的行业纪律处分
●另1名律师
发出规范执业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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