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王春
4月19日上午,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城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群众发生冲突,大量群众围观,随后,网络上出现“城管打人致死”的谣言,千名群众集聚围堵城管。记者从苍南县政府获悉,在冲突中被打的群众黄某经医院诊断已无大碍,5名被困城管人员有两人创伤性失血性休克,目前病情危重,正在抢救中。
拍照群众遭到城管殴打
一个身穿白T恤、牛仔外套的男子无力地瘫倒在地上,嘴角边挂着鲜红的血丝,手机躺在右侧裤子上,一群人围着他,各种声音交杂。
这是《法制日报》记者看到黄某被打后的场景,围观的群众议论纷纷,有人拿出手机拍照,有人拨打120,有人弯下身子抚摸他挨打的部位……
黄某今年36岁,是苍南县腾洋乡人,挨打的理由很简单,因为他举起了手机,试图对城管执法过程进行拍照。
4月19日上午9点,灵溪镇城管局组织人员在大门路与康乐路交叉口执法时,发现沿街一商户把煤气灶等物品摆放在过道上,存在违法占道经营行为。执法人员要求商户按规定摆放物品,停止占道经营,该商户不予配合,并阻挠城管的执法。其间,黄某正好路过此地,并用手机进行拍照。
目击者林师傅称,当时,城管的执法态度很粗暴,冲着黄某说“你拍什么”,黄某说“我没拍”,城管称“那你把手机给我”,于是引发了双方的肢体冲突,城管人员先用拳头击打,将其打倒在地后改为用脚踢,导致黄某吐血。
110接到执法人员报警后赶到现场,将黄某送往苍南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医院医务科科长黄小艺介绍,伤者黄某确实嘴外有血,属口腔黏膜破裂出血症状。经医生诊断,黄某身体无大碍,情绪稳定。
网络谣言引发群众聚集
本是一次非常普通的执法活动,最后却演化成为千人集聚的群体事件,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其中重要的因素是城管打伤路人致其倒地的现场画面被很多围观群众亲眼见证,而网传“城管打人致死”消息在不断扩散,导致社会情绪的集聚和爆发。
当天下午,网络上炸开了锅,有人散布“城管打人致死”信息后,有近千名群众集聚到打人现场附近,5名在现场的城管人员被围观群众围困殴打。下午4点多,公安部门组织人员进场劝离群众,现场秩序基本得到控制。
苍南县灵溪镇城管局法制科何科长称,因为农贸市场旁边人多、经营户多,占道经营情况严重,当天只是一次常规整治工作,出动了城管执法人员,还有临时叫过来协助他们搬离占道物品的工人。何科长介绍:“这5名城管工作人员并不是正式城管员工,他们是城管临时叫来协助搬运占道石块等物品的,以前我们也常常有叫这些临时工人来做搬运。”
记者了解到,苍南本地不少人对城管“临时工”颇有微词,当地拆违等工作经常由雇来的“外地人”执行。
浙江社会科学院调研中心主任杨建华向《法制日报》记者分析说,城管和市民的矛盾由来已久,市民对城管的执法行为进行拍照,本是主动参与城市管理并履行公民监督义务,却引发了冲突,点燃了城管与市民长期对立情绪,这种情绪在扩散中得到认同,产生了叠加效应,最后演变成了一次群体集聚事件。
杨建华认为,管理部门应当借此机会认真反思,对这种社会情绪足够重视,并及时予以疏导,有效化解矛盾隐患,对执法者的暴力执法行为应当予以严惩,不能总以“临时工”为托辞。而群众也应理性对待执法者,不随便传谣,通过法律维权。
传统管理模式亟待改变
行政法学专家、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章剑生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城管之中的“管”字,不应当仅仅作为“命令-服从”之解,在国家治理能力创新中,它应当融入现代行政的“协商-合作”之精神。城管执法之所以激起了一些被管理者的不满,是因为这种城管执法触及了被管理者的生存底线。因此,城管必须改变这种传统管理的思维模式,才能走出今天所陷入的困境。
微博名人、海宁市司法局局长金中一建议,城市管理必须重程序,重法治,重制衡,应重新清理部门权力清单,减少行政机构,调整行政职能,减少委托授权执法,避免权力过度集中,科学设置行政处罚的执行权,规范行政权力。
“执法者要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理性执法,心平气和按程序来。”金中一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对抗法者应纳入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调整,要让市民掌握法律界线,违反了哪一条要被传唤,违反了哪一条要被拘留,违反了哪一条会构成犯罪;还要加强社会的自治能力,充分发挥街道社区、行业社团的自我管理作用。
本报苍南(浙江)4月20日电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