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盗窃杀人,挖掉84岁老妪的双眼;拐卖残疾男孩,卖不掉故意碾死;入室抢劫杀人后,还嚣张地留下字迹……这批穷凶极恶的罪犯比金庸先生笔下的“四大恶人”还凶残。昨日,遵照最高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执行死刑。
入室盗窃杀人
挖84岁老妪双眼
罪犯林建水是德化人,今年34岁,却已罪行累累—他先后因盗窃罪、脱逃罪被三次判刑,这回他犯下了更大的罪行。
2012年5月10日晚8时许,林建水到德化县南埕镇张阿婆家里行窃。因被84岁的张阿婆发现,林建水遂掐她的颈部,后用毛巾将她勒死,接着用剪刀、菜刀挖出阿婆的一双眼球,搜刮了一些财物并将现场的铝合金窗卸下带走。当年他还多次入室盗窃其他村民。
经审理,中院认为,林建水入室行窃,因被人发现而杀人,唯恐罪行败露还将张阿婆的眼球挖出,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后果严重,应依法惩处。中院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林建水死刑。
盗窃变成抢劫
杀人后留字迹
抢劫犯陶军是贵州人,今年才20岁,但他杀人后,还嚣张地在现场留下字迹。
2012年12月12日晚上,陶军翻墙进入晋江市内坑李先生的住处伺机盗窃作案。次日凌晨4时许,李先生夫妇离开住处后,陶军便开始在各房间寻找财物,并从二楼房间墙上取下一把剑挂在腰间。7时30分左右,陶军在三楼被李先生的外婆尤阿婆发现。阿婆大声呼救,陶军即采取捂嘴和扼颈的手段将她拖进房间,并持剑将她杀死。阿婆遇害时80岁。
之后,陶军到一楼房间搜得一些零钱,并用钢管、锄头、螺丝刀等撬、砸保险柜但未能打开,便在一楼供桌的信封上胡乱写下“杀人者杀人者反打白士”字样后逃离现场。
在这起案件之前,陶军就已入室抢劫一起。中院一审以抢劫罪判陶军死刑。
拐卖残疾男孩
卖不掉就碾死
今年40岁的苏娥,20年前,就干起了拐卖儿童的勾当。苏娥是安溪人,1994年10月间,她向他人购买了一名约4岁的不知名男孩,拐带到永春县横口镇下坑村郭跃进(已处刑)家中欲出卖,因该男孩残疾而未能卖出。当年11月2日上午,苏娥与张金印(已处刑)、郭跃进共谋伪造交通事故将该男孩碾死后向司机索赔,得款扣除本钱后三人平分,并商定由苏娥将该男孩放在公路上让汽车碾轧,张金印、郭跃进负责追赶汽车索赔。当晚9时许,苏娥抱着该男孩在永春县横口镇抽庵路段一加水站搭乘罗师傅驾驶的货车,郭跃进、张金印骑摩托车尾随。当车行至原省道205线273公里550米处时,苏娥抱该男孩下车,故意将该男孩扔到货车的前、后轮之间,货车开动时车后轮从该男孩头部、上身碾轧,致孩子当场死亡。郭跃进、张金印追赶该货车未果,即报假案,由路检的交通人员将车扣下。后公安机关查明交通事故系蓄意制造,即将郭跃进、张金印抓获,苏娥潜逃。
此前,苏娥多次拐卖男婴。中院一审遂判她死刑。
一审判决后,林建水、陶军、苏娥均上诉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终审维持原判。昨日,泉州中院依法对他们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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