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5元差价与乘客没谈妥车费,黑车司机何某竟抢下乘客黄金项链后逃跑。4月23日,记者从瑶海区法院获悉,黑车司机何某因抢夺罪获刑七个月。
2013年12月11日晚18时许,被告人何某驾驶汽车在合肥市旅游汽车站有偿搭载乘客,毛某等三人准备搭乘何某小轿车去望江路锻压厂,何某要价25元,毛某说20元可送,后双方因5元钱未谈妥,并发生口角,一番争执后二人被拉开,后双方各自离开。
何某驾驶汽车行驶几百米后觉得很气愤,面子上过不去,就返回现场,从车内拿出一根木棍拦截毛某等人,并手持木棍殴打毛某,与毛某同行的施某上前帮忙,在打斗中三人倒地,被害人毛某将何某木棍夺下,何某拽断其佩戴在脖子上的黄金项链,后将一段黄金项链拿着逃离现场,毛某持木棍追赶未果。
警方接报案后,很快抓获了何某。后经鉴定,被抢黄金项链重41.2克,价值人民币11536元。
法院审理中,被抢的黄金项链已返还给被害人毛某。案发后,被告人何某通过其亲属已赔偿被害人毛某经济损失40000元,被害人毛某对被告人何某表示谅解,建议司法机关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判处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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