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岚文图
本报讯昨天,郑州公交一公司100路公交车的车长秦占华,向本报记者诉说了心中的无奈:一名女乘客上了他驾驶的公交车后,向投币箱里投了一张公交车票,说是之前乘坐另一辆公交车时,因多投了钱,特意撕下4张车票替代找零,以便以后乘车使用。
女乘客往投币箱里投了一张车票
昨天上午,在公交一公司100路公交车的车队调度室,记者查看了秦占华车上的监控录像。录像显示:4月23日下午1点10分,秦占华驾驶公交车自西向东行至冉屯路秦岭路站时,一名齐肩发、穿黄色上衣的女子,上车后向投币箱内投了一张公交车票,直接向车厢后走去。
“以前见过投假币、残缺币的,第一次见到有人把公交车票投进钱箱里,有点哭笑不得。”秦车长说,当时他立即用车内喊话器,提醒女乘客投币,女子走过来指着投币箱里的车票说,该车票是她在68路公交车上花钱买的,没人规定不能往投币箱里投车票。
“公交车上的车票,是乘客投币或刷卡后,向车长索取的报销凭证,不能代替投币。”秦车长说,他再三向女子解释,对方却想不通,还向公交客服热线打电话投诉了他。
车上不找零钱,女乘客用车票替代
4月24日上午,秦车长所在车队分管投诉的姜队长得知此事,立即与女乘客取得了联系。对方声称,往投币箱里投车票,并非想逃票,也不是想占公交车的便宜,而是另有隐情。
女乘客说,4月23日上午,她乘坐68路公交车外出办事。上车后,因没带零钱,就往投币箱里投了5元钱。因车上不设找零,她只好撕下四张票面是一元的公交车票进行替代,认为以后再乘车时,可以拿这些车票充当票款。下午办完事后,她乘坐100路公交车回家,在冉屯路秦岭路站上车后,拿出一张车票,直接放入投币箱,没想到车长却不同意,坚持让她投币。
女乘客认为,自己当初在公交车上多投了钱,且有车票为依据,公交公司应该允许她再免费乘坐其他公交车,否则公交公司就多嫌了4元钱,她却白白吃了亏。
律师认为女乘客的做法不妥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郑州市公安局于2012年2月7日制定的《郑州市公共交通车辆乘坐规则》中,第五条规定乘客乘坐公交车辆必须遵守票务管理规定,无人售票车车厢内不设找兑,乘客乘坐前应备好零钱,避免因多投币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或纠纷。
据公交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如果乘客未带零钱,向投币箱内投了面额较大的纸币,可在投放前,向车长提前亮明,以便车长将来为其做证,出据书面证明,到公交公司领回多投的钱。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的凌兴高律师认为,乘客一旦乘坐公交车,便与公交公司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自愿接受对方提供的服务,履行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女乘客在上一班公交车上多投了币,不能把损失转嫁到下一班公交车上。当然,如果公交公司能提供找零业务,服务会更人性化一些。
大沧海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主任唐军认为,郑州公交车实行无人售票已有10余年,车上不设找零的规定,已经家喻户晓,作为乘客,上车前应自备零钱。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