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4月24日讯(记者 高扩) 记者24日获悉,省纪委对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分别是:
鱼台县委书记李志红违规使用车辆和安排公款送节礼、聚餐饮酒,省纪委给予李志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济宁市纪委对县委副书记、县长宫振华进行诫勉谈话。
宁阳县政府违规配备使用超标准车辆,县委副书记、县长黄正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柳齐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级处分,免去现任职务。
济南市长清区平安街道办事处公款吃喝、滥发津贴补贴和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平安街道党工委书记张世忠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平安街道办事处主任张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现任职务;平安街道纪工委书记韩庆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原工作岗位。
淄博市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市油区办主任周献珍违规借用公车并私驾私用,周献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青岛市李沧区虎山路街道办事处公款旅游,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王加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蒙阴县人口计生局副局长王孝常操办女儿婚礼收取礼金,王孝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乐陵市盐务局违规发放福利补助,该局局长吕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东营市河口区城市管理局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该局局长邵云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五一”、“端午”将至,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严格正风肃纪,防止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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