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4月27日电(记者 刘美子)安徽省高院近日发布《2013年安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通报了十大典型案例。白皮书显示,近年来知识产权民事侵权纠纷在网络环境下呈现向市场竞争领域扩展的特点,互联网逐渐成为知识产权纠纷高发区和司法保护的重要“战场”。
安徽省高院民三庭庭长许徽介绍,在2013年安徽省法院受理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中,以淘宝网店等电商经营模式实施侵权行为的情况出现,且呈现逐渐增多趋势,主要集中在域名抢注侵权案件、网页链接中的商标侵权案件、搜索引擎中的商标侵权案件。
“电子商务侵权由于隐蔽性强、侵权行为地难认定、涉及主体认定、相关证据难获取等原因,审理中确定主体和认定证据的难度较大。”许徽说,在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中,对电子商务还没有专门的立法,应当组织法律和电子商务方面的专家根据我国电子商务和商标权实际情况,对于现行法律、法规无能为力的部分进行填补和修正。
“随着互联网应用普及、网络技术创新不断催生新的网络商业模式和传播手段,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侵权纠纷逐渐向市场竞争领域扩展。”许徽说,这以“三网融合”背景下的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诉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上海百视通电视传媒有限公司宽带“ITV”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尤为典型。
该案中,通过对数字电视“回看”功能进行定性,法院成功引领各方就“三网融合”的利益分配问题进行协商,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三网融合”战略下利益格局调整步伐的加快,同时也保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白皮书显示,安徽省法院2013年共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487件,审结1493件(含旧存),分别比上年增长15.9%和17.83%。
作者:刘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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