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周口4月28日电(记者 封欢欢) 针对媒体报道“河南鹿邑男子疑因举报派出所所长被注销户口”一事,鹿邑县公安局进行了情况说明,经鹿邑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该局主管治安工作的副局长刘政诫勉谈话处分。
河南周口鹿邑县公安局的“情况说明”称,肖建鹏真实姓名为肖欠朋,男,汉族,1973年10月6日出生。1999年,肖欠朋与鹿邑县试量镇村民曹某结婚后,一直在鹿邑县做生意。2007年4月13日,肖欠朋以户口漏登为名,在鹿邑县公安局试量派出所申请补录了姓名为“肖建鹏”的户口。2012年12月3日,鹿邑县公安局接群众举报称:肖建鹏在办理房产证时向受理部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请求公安机关查证落实。经查,肖建鹏向房管部门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系虚假身份证明信息,同时,发现其于2007年4月13日在鹿邑县公安局试量派出所补录的“肖建鹏”户口系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违规补录。2013年1月25日,鹿邑县公安局试量派出所将“肖建鹏”户口注销。
关于媒体报道中反映“肖建鹏”质疑户口被注销与举报鹿邑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王枫有关一事,经查,2012年9月,“肖建鹏”曾因与合伙人发生打架纠纷被鹿邑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王枫等办案民警处理,由于其对案件处理结果不服,多次上访。王枫现任鹿邑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指导员,从未在试量派出所工作过,与“肖建鹏”户口被注销无直接关系。曹某反映王枫曾威胁称“要注销掉我丈夫的户口,说看你被注销了怎么告”的情况,查无实据。
鉴于在“肖建鹏”户口补录过程中,时任鹿邑县公安局试量派出所户籍民警李高立存在调查不细致、工作不负责任的问题,鹿邑县公安局试量派出所所长姜玺龙、鹿邑县公安局主管治安工作的副局长刘政存在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在“肖建鹏”户口注销过程中,鹿邑县公安局试量派出所时任户籍民警陈景华在注销“肖建鹏”户口后没有及时告知当事人,存在程序违规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经鹿邑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李高立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陈景华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姜玺龙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刘政诫勉谈话。
案件背景:
认证为专栏作家、媒体人的网友冒安林25日发微博称,其采访对象、河南鹿邑县居民肖建鹏,因举报当地派出所所长王枫,“结果一切身份突然就被注销了,成了不存在的人!”肖建鹏的妻子曹露告诉记者,上周她因为户口本丢失到鹿邑县试量镇派出所补办,发现户口本上丈夫肖建鹏的那一页不见了。她向派出所人员询问,得到的答复是肖建鹏的户口注销了,“领导让注销的”。
曹露对记者称,她在工作人员的电脑上看到,丈夫户口被注销的原因是“在山西有户口”。但曹露表示,“我丈夫长这么大一次都没去过山西,他老家是江西的,山西跟他没任何关系。”
肖建鹏对记者说,他看到户口注销时间是2013年1月25日,由此认为这与鹿邑城郊派出所指导员、代理所长王枫有关。从2012年9月起,他与妻子曾多次赴上级公安及纪检部门举报王枫等当地警察。
作者:封欢欢 (来源:人民网-法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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