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灵璧县七旬老人汤尊自费反腐,成功扳倒9名干部后,落下了一身债务。日前,灵璧县信访局在召开听证会后,决定让汤尊所在的向阳乡政府对其补偿4.3万元。(4月28日《市场星报》)
反腐败有专门的机构,且各种合理合法开支完全由公共财政买单。按理,本不该出现自费反腐现象。
反腐败的字典里本就不该有“自费”二字。甚至可以说,但凡自费反腐,不论初衷多么高尚,也不论结果如何喜人,都不是常规反腐,更不是公众真正想看到的,只能说是背道而驰的举动。具体而言,公民有义务参与反腐,却没有自掏腰包反腐的义务。只要尽到监督、举报、配合调查义务就行。需要警惕的是,自费反腐走进现实,则说明举报渠道不畅通,抑或不重视民间反腐,甚至还有官官相护等深层次根源。否则,不举报则罢,一举报就灵,是没人甘愿自掏腰包反腐的。而自费反腐时不时出现,越发说明问题严重。
严格说,反腐败始终靠完备的制度。也就是说,反腐部门尽职尽责发挥应有的作用才是正途。其实,只要下决心或者说反腐部门尽到了自身责任,没有反不了的腐败。所以,反腐败关键在于专职反腐,并千方百计扫除障碍,为民间反腐提供最大化的方便,把民间反腐成本降到最低,哪怕就是低至一个电话费也是应该努力的方向。李万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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