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9日 来源:重庆专员办
按照财政部工作要求,重庆专员办从3月初开始对重庆市2013年度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和城市棚户区改造补助专项资金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全面审核,为进一步做好该项工作,提高报审工作质量和效率,针对上年度报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财政部新的文件要求,重庆专员办着重从四个方面认真做好廉租住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申报审核工作。
一、全面把握全市大数字。
在准备阶段,办内集中组织学习相关政策,要求审核人员领会核查工作的重点内容,准确把握审核方向。同时,结合以前年度对重庆市上述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管情况,要求地方在正式申报前提供相关电子数据,预先了解全市最低收入保障户的总体情况、棚户区拆迁改造计划实施和抽查地区的具体情况,从宏观上把握全市廉租住房保障及棚户区改造相关数据。
二、细致掌握区县小数字。
为了做到重点抽查、有的放矢,审核人员对各区县2013年度申报数据进行了横向比较,对各年度数据进行了纵向比较。延伸抽查时,首先核对财政部门当年专项资金是否与上级财政下达预算指标一致,梳理国库、专户的拨出和结余,掌握每类专项资金在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流转数字,分别按照截至上年底和今年2月底两个时点,分流转环节计算预算的执行进度。其次,清理往年的专项资金支出,核定累计结余,了解廉租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情况,为今后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督创造条件,打下基础。
三、追踪核实资金使用情况。
核查中,审核人员对重庆市近几年的廉租住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去向进行了追踪,重点是2013年度资金的使用情况。对于发放租赁补贴部分,一是看基础资料是否完整,主要核实房管部门管理的申报审批档案是否齐全,查阅补贴户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二是看补贴名单是否准确,对发放名单电子表格进行排序,剔除姓名和身份证号重复的部分;三是看款项是否支付到户,通过核对银行支付原始凭证和银行对账单,确定实发金额,同时,要求经办部门提供发放名单的银行卡账号或者签收现金记录。此外,审核人员还采取实地查访与电话联系相结合的方式,从外围询问保障户是否按时足额收到补贴资金;对于棚户区改造资金,既坚持全面把握,贯穿财政和住建部门整体掌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建立以财政部门为平台,住建部门为突破点的全面印证审核方式,又突出重点,仔细核对拆迁协议签订、补偿款发放等具体细节,保证了审核质量和审核效率。
四、认真甄别使用的合规性。
对于购买、改建廉租房的情况,通过甄别旧房和新房来确认补助资金是否合规使用。对于旧房,细致查看产权证明和实物,对于标示为行政事业单位的房屋,以产权为标准确定是否为国有或全民所有,防止、纠正地方自买自卖国有资产作为廉租房套取专项资金。对于新房,落实是否有招投标、议价等政府采购手续,查看商品房是否改建,改建面积是否合规,产权是否过户到房管部门。已入住的实物配租房,则开展抽查,实地询问保障户的家庭、收入、房租和补贴等,核实情况并宣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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