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4月29日电(李岩) 13岁女孩沉迷追韩星耽误学业,发脾气时称“我爱明星比爱父母重要”。父亲李某在和女儿争吵后失控,持刀将其砍死昨天上午,李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在市二中院受审,他认罪并表达悔意,当庭向岳父下跪。
昨天上午9时50分许,41岁的李某被带进法庭,他看上去很平静,与原告席上的岳父对视几秒后站到被告席上。
李某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民,1998年来京后和患有精神残疾的北京女子结婚,两年后生育女儿小红(化名)。检方指控,李某于2013年11月8日8时许,在丰台区的家中,因琐事与小红发生争吵,持菜刀砍死小红。检方认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李某刑事责任。
李某当庭认罪,他说,案发当天早上6点半,他把出租车打好了停在楼下,但是女儿因找不到铅笔刀不肯去上学,还摔文具和手机。“我给了她一巴掌,然后吵了起来。”
李某说,案发当天,他埋怨女儿初二以来天天晚上晚睡,上网追韩星,早上起不来,基本都不写作业。女儿说上网是自己的事,和他没关系。两人吵到约8点15分,小红突然冒出一句“我爱明星比爱父母重要”。李某说,他顿时失去理智,拿起刀砍向女儿,接着砍了自己的左手腕,等他清醒后报了警。
昨天,检方当庭出示了一段民警执法仪记录的现场录像,小红穿着校服浑身是血躺在地上。看到这一幕,一直平静的李某忍不住抽泣起来。
愿把老家自留地赔给妻子
昨天,检方出示了李某妻子的证言。她说,案发当天早上,丈夫买回早点想让女儿上学路上吃。女儿发现文具找不到了就哭闹,丈夫和女儿从卧室争吵到客厅。“我在自己的卧室躺在床上,没出去看。7点50分,我按时离开家去康复中心,没理会他们,但我看见客厅桌子上有一把菜刀。”
李某妻子向丈夫提出刑事附带民事索赔共计117万余元,其中包括死亡赔偿金80余万元、精神赔偿金20万元。因她有精神疾病,由父亲作为代理人出庭。老人对女婿的说法并不认可。“我认为孩子追星,不是他杀死孩子的原因。孩子在学校没有不良记录,一个学期迟到不超过10次,学习成绩也没有明显下降,还挺优秀的。”
李某表示愿意赔偿,称家里有11万元现金。但其岳父认为,那笔钱是李某和家人共有的。老人说,其女儿是残疾人,没有完全的生活自理能力,低保金不足以维持女儿今后几十年的生活。如果李某将老家的自留地、自留山等财产留给妻子,诉讼请求都可以商量。
李某说:“我老家的土地、财产都归我的妻子。我一时冲动,犯下无法弥补的错误,对不起家人和孩子,我请求审判长给我一次悔改的机会,让我早日出来照顾妻子和岳父岳母。”
离开法庭前,李某突然面对岳父跪下,痛哭失声但没有说话,随后被法警扶起带走。此案没有当庭宣判。综合京华时报编发。 (来源:人民网-娱乐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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