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人大妈立遗嘱,唯一房产留给保姆
自打四年前请了保姆胡玉后,盲人黄大妈又感受到了家的温暖,“她就像我的姐妹一样。”于是黄大妈产生了一个想法:把自己唯一的房产留给保姆胡玉。昨天下午,黄大妈来到南京市公证处办理了遗嘱公证。通讯员 王芃 实习生 陶园 现代快报记者 马薇薇
保姆与她亲如“姐妹”
今年52岁的黄大妈头发花白,穿着干净的衬衫,虽然眼睛看不见,但一直面带微笑。
她从小眼睛就不好,生活全靠父母和哥哥照顾,10年前亲人们相继去世,黄大妈开始独自生活,“那个时候生活全靠‘摸’。”黄大妈苦笑着说,时间长了,她的身体垮了,患上了糖尿病和癫痫,一名熟悉她的老奶奶劝她找个保姆。就这样,当年40岁的胡玉来到黄大妈家中。
“她人很开朗,我特别开心。”胡玉的到来改变了黄大妈的生活,除了饮食起居有了悉心照料,还有了一个说话的伴,黄大妈的心情渐渐开朗起来,这几年癫痫病几乎没有发作过。最让她感动的是,因担心黄大妈一人孤单,最近两三年胡玉都没有回苏北老家过年,而是把黄大妈接到自己租住的地方,和胡玉的孩子一起过新年。
时间久了,黄大妈感觉胡玉不是保姆,而是自己的“姐妹”。于是,她萌生了将房产送给胡玉的念头。
赠房产遭遇“一波三折”
“一开始她提的时候我明确说不需要。”胡玉告诉现代快报记者,自己之所以对黄大妈那么好,一是同情,二是也是彼此做个伴,“我不缺钱,在老家也有房子。”但是她拗不过执着的黄大妈,更没想到的是,黄大妈立即就要去办理手续。黄大妈说,因为疾病让她记忆力下降很快,想趁着自己头脑清醒时赶紧把这件事给办妥。
不过在办理过程中却遇到了难题:黄大妈想将房子过户到胡玉名下,但由于胡玉是外地户口,在南京无房无社保,因此达不到过户的要求。这时,胡玉又劝黄大妈放弃,可是她不答应。
再三打听,黄大妈得知还可以到公证处办赠与公证,将房子送给胡玉。于是在今年4月初,她拉着胡玉来到南京市公证处。
谁知公证员听了她的情况后也直摇头,“赠与风险太大了。”公证员给黄大妈分析,首先这房子是她唯一的住所,如果立即过户,说句不好听的,万一胡玉转手就把房子卖了,她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其次,赠与公证一旦生效就无法修改,万一黄大妈中途后悔怎么办?
公证员建议黄大妈订立遗嘱,把法律风险推迟到死亡之后,而且大妈健在期间,万一想法有变化,遗嘱可以通过公证方式撤销或者修改。这样一来,大妈既满足了心愿,也最大程度避免了风险。最终,黄大妈同意了公证员的建议。
(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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