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政府行为的民间评鉴或民间观察报告,从民众的视角出发,指出这些行为的种种问题并提出完善建议。这是公共舆论场超越低层级情绪发泄的重要标志。
今年5月1日,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6周年。此前一天,有公益组织发布首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执行情况民间观察报告》。该份“报告”通过对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分析,指出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国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65441份,政府部门全部或部分公开答复的有142137份,占申请总数的53.55%。
客观地解读,乐观一点看,上述数字意味着已有超过半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得到了答复,悲观一点看,还意味着有近半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得到答复。
回复是否充分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尚且不论,连回复都没有,这首先是个姿态问题。它至少说明,还有相当数量的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并未把公众的知情权当回事。纠偏这一乱象,不独需要公开揭露,曝光其“丑”,更需要对不答复背后的责任主体施以制裁。如果答复了和不答复一个样,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就会显得多余。
当然,这个“民间观察报告”也向立法机关提出了具体的改革建议,其中第一条就是建议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为《政府信息公开法》。这也是6年来,社会各界最为翘首期盼的法规升级之一。
鉴于越来越多的共识正在凝聚,立法机关理当对《政府信息公开法》何时能进入立法审议日程先行进行信息披露。而法规的升级,并不仅仅意味着立法位阶的抬高,更意味着《政府信息公开法》应当较现在的“条例”更科学、更合乎逻辑且更具可操作性。法治的核心是依法治权,依法治官。《政府信息公开法》也应最大限度地体现依法治权与依法治官。
对于一些政府部门来说,系统内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基本围绕着“让上级满意”而展开。而针对政府行为的民间评鉴或民间观察报告,却从民众的视角出发,指出这些行为的种种问题并提出完善建议。这是公共舆论场超越低层级情绪发泄的重要标志。
随着自媒体时代的到来,民众的知情权意识愈发强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每天必须面对的主要矛盾,就是政府落后的信息公开意识与民众日益增长的知情权需求之间的矛盾。“民间观察报告”虽然不是申请,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执行情况却有数据、有分析、有建言、也有催促。
因此,不妨从尊重和汲取这份“民间观察报告”开始,尽快进行法规升级,有效促进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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