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衢州5月5日电(见习记者 施佳秀 通讯员 赖之初)一人扮演不同角色,1993年出生的余某将两名狱警骗得团团转。半年多时间里,她先后分13次,从两人处骗了4.9万元现金。近日,衢州龙游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决余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小童是个年轻的狱警,平时喜欢上网聊天。2013年1月左右,一个名叫“一米阳光”的女网友主动加他,对方发来的照片让小童动心,“我叫周笑笑,是一名大二女生。”接触了一段时间,小童和“周笑笑”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
之后,“周笑笑”告诉他,自己有个同学,姓余,离小童单位很近。小童也加了女友同学的QQ,对方的网名叫做“妮妮”。
4月底,“周笑笑”在网上说自己要到拉萨旅游,钱不够,想跟他借点。女友有需求,小童毫不犹豫地拿出5000元,让“妮妮”转交。到了五月中旬,女友说自己旅游回来,买机票的钱差了点,“妮妮”的男友正巧也在拉萨,小童再次拿出3000元,交给“妮妮”。
这之后,周笑笑以各种理由找小童借钱:生病了要做检查、买营养品、手机坏了换新的……每次借钱,都由“妮妮”转交。
由始至终,小童都没有见过“周笑笑”本人,对女友的印象只停留在照片上。
直到11月,照片里的女孩突然找他,“我不叫周笑笑,有人一直在盗用我的网名和照片跟你接触。”小童才发现自己被骗了。
他赶紧通知同事小王。小王的女友名叫“汪施诗”,和“周笑笑”就读同一个学校、同一个专业,他曾听“周”提起过,称认识这位同学。
小王很吃惊,他也是通过微信结识了这个叫“汪施诗”的女孩,“外公外婆是退休狱警,自己正在读大学”,女孩的情况让小王动心了。两人开始交往后,“汪施诗”也以各种缘由多次找他借钱,前后8次,共计3.57万元。
据悉,无论是“周笑笑”、“汪施诗”还是“妮妮”,均是余某一人扮演,初中文化的她,盗用他人身份信息和照片,周旋于两位狱警之间。“就想骗点钱花花”,在法庭上,她并不隐讳自己的动机。
据审理该案的法官分析,两位狱警都是单身,有了稳定的工作,就想找个女友组建小家,被告正是抓住俩人的心理,有恃无恐地行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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