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庭审现场。 杨雄波 摄
图为被告人杨某仙。 杨雄波 摄
中新网昆明5月6日电(刘琼 王艳龙)记者6日从云南禄丰县人民法院获悉,该县一农妇在山地点火烧包谷杆,不慎引起森林火灾,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赔偿林木损失13575元。
禄丰县人民法院5日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人杨某仙系禄丰县和平镇邓家湾村委会村民。2014年3月4日13时许,杨某仙在地里干活时,将包谷杆摞在靠近山脚的地边用火柴点燃,火向地旁山林蔓延造成森林火灾,导致过火有林地面积9.22公顷、林木损失13575元。经审理,法院以失火罪当庭判处杨某仙有期徒刑一年,赔偿经济损失13575元(已交)。
今年以来,由于连年大旱,楚雄多地频发森林火灾,禄丰更是森林火灾的“重灾区”,其中很大部份原因都是群众在靠近山林的田地或林木中乱烧荒,或者架柴做饭、取暖,疏忽大意酿成。
法院介绍,火灾发生虽然是意外,但使国家、集体财产遭受了重大损失,危害了公共安全,同时被告人也因为自己的过失给自己和家庭带造成了重大损失,本案再次给群众烧荒和野外用火敲响了警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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