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速公路通行费拟涨价25%,并将于5月16日举行价格调整听证会,多家媒体记者获悉后欲报名采访,被广西物价局拒绝。8日广西物价局回应称,限制媒体采访听证会是因为场地太小。据悉,此次听证会参加人员共24名,其中消费者代表10人,但公告中没有就代表产生的方式进行说明、也没有公告这10名消费者代表的职业。自公告发出后,面对社会质疑,相关部门一直未对此次广西高速公路收费调整的理由和依据进行说明。
另一则消息,5月7日新华社记者采访广西永福县委书记“顶风发百万元春节补贴”事件,联系多个部门得到的回复是:“县委书记到市里开会了”、“县纪委书记到市里去开会了”、“县财政局长到市里去开会了”。最新的消息称,永福县委书记、苏桥经济开发区工委第一副书记黄永跃因涉嫌违纪被免职。
媒体采访是公众获得知情权、参与公共决策的重要途径,但是一些职能部门负责人总以各种理由搪塞拒绝媒体采访,直接侵害公众利益,这样的旧观念早该改改了。综合新华社、中新网
匿名网友:领导脑袋一拍说涨就涨,何必还以听证会名义。
1号幽灵:变相暗箱操作,披着听证会外衣。
kmycycl:不用采访了,我已经知道结果:无人反对涨价。
范一招:逢听必涨,是各地听证会的特色。
孤独执戈者:就是糊弄全国人民的智商!
小林Film:一切都是借口,如果场地小可以换大的啊。
Yelang天涯孤旅:场地太小,这能成为限制媒体记者采访的理由吗?
mawenhua202:对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人就应该撤职,不要找什么借口。
chenxuanzhoumei:没有问题就不要怕记者采访,心中有鬼才怕。
山西宋鹏伟:连涨价理由都不公布的听证会,无异于一场发布会。在听证会日益被诟病为“听涨会”的质疑声中,广西物价部门的做法表明,即使是走个过场,他们也懒得把戏做足。如果连遮羞布都懒得要,单纯只是想多赚些利润,也请把戏做足,给即将埋单的观众一些起码的尊重。涨就一个字,但请别以“我同意”的名义。综合新浪网
拒绝采访,妨碍公众知情权
南京工业大学法律与行政学院院长刘小冰教授:上述政府职能部门拒绝媒体采访的做法,可谓老土、不道德,还涉嫌违法。职能部门拒绝采访,实际上已妨碍了公众的知情权。2007年,我国就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相关规定,政府部门应满足公众知情权,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机密等相关信息,都应当公开。无论是价格调整听证会,还是县委书记违规发补贴,都不在机密范畴。显然,不愿接受媒体采访,就是在妨碍政府信息公开。
相关部门拒绝采访的“理由”,似乎有些可笑。但这是由权力属性决定的,任何政府部门和官员,都会抵触监督。那么,我们应当如何面对?我觉得,应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还规定,政府部门信息应当公开而不肯公开的,公民、法人等可以向行政监察机关进行举报,也可向提起行政复议,甚至向法院提起诉讼。理论上媒体也可以这么做。但是实际上,媒体一般会采用连续报道的方式进行追踪,相关部门拒绝采访实际上并不可能有效杜绝媒体监督。
现代快报记者 曹玉兵 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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