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2014年4月28日至5月9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237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其中,四川通报了包括遂宁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处违规安排下属企业购买超标车在内的4起典型案件。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处违规安排下属企业购买超标车,并由市运管处长期借用;变相非法收取企业“补偿费”;违规以“过节费”名义向职工发放现金和购物卡,管理处原处长、党总支书记雷春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乐山市夹江县界牌镇马鞍村以办理村务为名,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吃喝,并在村集体财务中报销费用,村党支部书记薛怀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特巡警大队民警林红兵组织纪律性差,无故脱岗旷工,擅离执勤岗位,造成不良影响,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雅安市汉源县公路养护段养护股副股长罗亚军在节假日期间公车私用并发生交通事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