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5月14日电(记者刘美子)记者13日从安徽省政府法制办获悉,安徽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欲建立最严格的行政审批事项准入制度,今后原则上将不再新设行政审批事项,防止行政审批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同时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公开制度,清单之外再无审批。
安徽省政府明确表示,将建立最严格的行政审批事项准入制度,今后原则上不再新设行政审批事项。确需新设的,必须严格遵循行政许可法和相关文件规定,经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审查论证后,由实施部门按程序报经本级政府批准后,列入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对减小不减大、减虚不减实、减弊不减利、明放暗不放,擅自设立行政审批及收费事项、增加审批环节以及变相审批,将依法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安徽省此次除对国务院取消的审批事项一律对应取消外,对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行业组织能自律管理、政府部门采用事中事后监管能解决的,一律取消审批。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利用“红头文件”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全面清理取消。需要省政府部门进一步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的,市县政府可向省政府提出调整建议,下放审批权。
安徽省将建立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公开制度,动态管理,信息公开,在清单之外,一律不再设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变动行政审批事项,要同步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对于各级政府及工作部门实行“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利”。
此外,对于企业投资项目,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行政审批中介活动与行政职能彻底分离,各级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不得承担或变相承担与主管部门职能相关的中介服务。涉及收费的中介服务事宜,审批机关不得指定承担机构。
作者:刘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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