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南方日报记者杜啸天 12日,市民政局负责人在防灾减灾宣传活动上介绍,深圳市在全国率先探索通过政府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巨灾保险的方式,在深圳区域内遭受自然灾害的受灾群众将可获得最高10万元的商业保险赔偿。市政府首期投入3600万元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巨灾保险,保险将覆盖所有在深圳区域内的人员。
“不仅是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即使是来深圳旅游出差的人员,如果不幸在深圳遭受自然灾害,只要申请核定,就能获得保险的赔偿。”市民政局副局长侯丽莎介绍,此外,作为商业保险机制的补充,深圳市还将建立救灾救助专项基金,财政资金首期注入3000万元启动资金。此项资金将用于扩大救助范围以及持续购买商业保险,保证巨灾保险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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