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5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北市动物保护自治条例昨天(14日)在市议会法规委员会一读通过,规范宠物须依规定办理登记、植晶片,并注射狂犬病疫苗;若饲主未标示疫苗注射证明,或携带宠物出入公共场未使用链绳、箱笼等防护措施,最高都可罚1万元(新台币,下同)。
另外,宠物出生4个月内须办理登记并植入晶片,并依规定注射狂犬病疫苗,饲主也应依规定标示,动保处人员可在公共场所进行拦检,必要时得请警方协助,未植晶片与未依规定注射疫苗最高可罚5万元。
法规会召集人林晋章指出,过去规定狂犬病注射证明须以识别牌悬挂于宠物颈项,但颈项掉落或遗失常造成饲主困扰,爱犬甚至可能遭送交收容所,仿佛是“动物警察国家”,因此放宽规定,只要能标示注射证明,或者将注射资料载入晶片即可。该自治条例仍须经议会大会二、三读通过,方能上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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