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秘密项目”竟是传销黑洞—杭州警方侦破“1040”类特大传销团伙
新华网浙江频道5月15日电(记者方列)记者从杭州警方获悉,杭州淳安警方近日侦破一起“1040”类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现已逮捕犯罪嫌疑人6名,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7名,涉案金额1100余万元,基本查清了该活动组织的组织体系、运作模式和涉嫌犯罪活动情况。
2014年3月10日上午,洪某某等人到淳安县公安局报警,称有二百余人在2011年之后,先后被汪某某等人介绍到外省,每人投资69800元人民币,从事所谓属于“国家秘密项目”的“自愿连锁经营业”,期望在二、三年后获取1040万元的高额回报,结果发现这是一精心设计的骗局,要求公安机关帮助追回损失。
接报后,淳安县公安局紧急抽调精干力量,进行专案侦查。现查明,汪某某于2011年经他人的“谎言邀约”,到湖北从事所谓属于“国家秘密项目”的“自愿连锁经营业”,通过投入69800元人民币,并采取“复制”的方式,在亲属、朋友中积极发展下家,从中抽利。截至2013年底,犯罪嫌疑人汪某某直接或间接地发展下家二百余人,并形成了具有完备的等级层次、精细的培训计划、严格的管理制度、全方位逃避打击能力的“团队”。
经查,“1040”类传销活动虽然有着“纯资本运作”、“阳光工程”、“自愿连锁经营业”等光鲜的名称,有着“打造现代成功商人”的各类培训、管理制度、规范,有着“五级三晋制”等复杂的晋级、计酬方式,但是其实质就是变着法子的“大鱼吃小鱼”式骗取钱财的传销活动,不同等级的上家瓜分着下家的69800元入门资格钱,所谓投资“国家秘密项目”只是一个幌子。此类传销活动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财产受到重大损失之外,还严重影响家庭幸福和社会人之间的情感、信任关系。
警方提醒市民,从事任何投资经营前,要充分考虑投资风险,对投资项目是否涉嫌违法犯罪进行判别,特别是不要被高利、高回报诱惑,丧失应有的理智,不明之处可咨询警方。目前警方仍在对此案进行进一步侦查。
作者:方列 (来源:新华网浙江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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