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现场宣判 |
平武县116名领导干部在庭审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
平武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受贿案公开审理
本报讯(龚术伦 蔡佳峻 赵银熙文/图)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钱物,国土资源局原局长不到半年时间收了21万元。13日,平武县法院公开审理原平武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宋某某受贿案。平武县委书记周涛,县长李治平等党政机关主要领导116人旁听了庭审,接受警示教育,推进依法治县和党风廉政建设。
庭审现场局长受贿 半年收受21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7月,平武县某中学教师杨某多次找到时任平武县国土资源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长宋某某为其安排调入该局工作并行贿3万元。当年12月7日,经宋某某签字同意,杨某某办理了工作调动手续,被调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统征储备中心任职。
2013年元旦期间,挂靠于国家测绘局某测量队的工程承包商朱某,为使平武县国土资源局尽快拨付其承包的某项目工程款,向宋某某行贿8万元。
2013年元旦期间,绵阳某某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田某某,因承建的平武县某房产项目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为延缓缴纳土地出让金,田某某向宋某某行贿10万元。案发后,宋某某将赃款全部退出。
观摩庭审是最有效的警示教育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宋某某犯受贿罪的事实及罪名成立。被告人宋某某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悔罪表现,可以酌定从轻处罚。法院当庭判决被告人宋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没收违法所得21万元。
平武县委书记周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让领导干部现场观摩腐败干部接受法律制裁,刻骨铭心,是最有效的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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