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奉化市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打砸法院案件,被告人姚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无独有偶,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象山县人民法院分别对两名在法庭上大打出手的当事人作出罚款和司法拘留等处罚。诸如此类的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昨天,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13年审判执行系列白皮书,通报了去年宁波市审判工作安全状况,仅2013年一年,宁波两级法院共发生暴力抗法事件27起。
□通讯员 钟法 记者 王莎
诉讼活动中暴力冲突事件频发
在审判执行过程中时有诸如暴力抗拒执行、缠访闹访、威胁伤害法官、打砸法院、哄闹法庭等过激行为发生,严重扰乱了法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危害法官和诉讼参与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据宁波中院统计,2013年,全市法院共发生暴力抗法事件27起,群体性上访32起,扬言报复法官、以自杀等方式威胁法官21起,法院工作人员依法处理案件过程中受到不同程度伤害10起。
暴力行为主要集中于拆迁、民间借贷、劳资纠纷、强制执行、婚姻家庭纠纷等领域,占总数的78%。涉及人员多,参与人除案件直接当事人外,还包括与案件有一定利害关系的人或当事人的亲属朋友,甚至有不明真相的群众或被专门组织起来的人员。
对审判人员的人身安全产生危害的主要是暴力行为,表现为撕扯、围攻、殴打,除采用诸如大声谩骂、侮辱、毁谤等言语的暴力攻击和轻微的人身攻击外,扬言杀害、爆炸、放火等高度危险行为也逐渐增多。
暴力性手段致审判成“危险游戏”
2013年4月30日,象山法院就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钱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与被执行人进行谈话,因钱某情绪激动、拒绝配合,且参与案件协商的钱某女儿葛某有辱骂干警行为,在场法警遂开启执法记录仪对执行过程进行录音。后葛某在走廊上与来法庭办事的其他案件代理人郑某发生肢体冲突,并高喊“法院打人”,引发钱某误解,致其攻击在场劝解干警及执行法官。
2013年1月14日上午,就慈溪市人民政府申请对赖某等三户房屋强制拆迁执行案,宁波中院四名干警到慈溪市某村查看现场时,遭到该村部分村民的集体无理围攻,围攻的村民欲将法院警车驾驶员强行拖下车,警车车门及大部分车窗玻璃受损。在劝阻过程中,一名干警被石头砸伤。
2013年7月3日,象山法院一民间借贷案件被告人冯某,带领家人冲击该院石浦法庭,聚集在审判庭外对承办法官进行谩骂,扬言如果该院和宁波中院的承办法官不给其解决问题,就拿刀捅了两个承办人,“大家一起同归于尽”,并砸门、踢门,试图强行冲进法庭,致审判庭指示牌被砸坏。
法院加强安检确保庭审现场安全
“我们曾经遇到过法官被跟踪,当事人家属来法院闹事等等,这样的过激行为经常发生。”宁波中院法警支队副队长倪伟斌告诉记者,为做好法院和派出法庭安全工作,宁波市12家法院机关审判、办公隔离率100%,X射线检测仪19台、安检门28扇。两级法院增配访客系统和访客查询系统,象山、宁海、奉化等法院还安装了科技含量较高的指纹识别门禁系统,江北法院建立了高清、立体、全方位监控系统。
“在加强安检的同时,两级法院也推出了一系列司法便民举措,比如对律师免予安检,只要出示有效证件就可进入审判区,又如普遍设立庭长接待室、判后答疑室、律师会见室等,为群众来法院反映情况、办理业务提供便利。”他说。
市民旁听庭审有哪些注意事项?
宁波中院相关负责人提醒,法庭是非常严肃的场合,精神病人、醉酒的人以及未经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不能进入法庭。同时公民旁听庭审时应容貌整洁,着装得体。
“市民经旁听登记后,应自觉接受安全检查,并主动申报是否携带违禁物品。”该负责人表示,禁止携带照相机、录音机、摄像机;禁止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及其他危险品入庭,“打火机、矿泉水等也是限制带入法庭的物品。”
最近几年,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在有的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诉讼参与人私自录音、录像、摄影和利用邮件、博客、微博等方式报道庭审活动现象。“在庭审过程中,市民也不能发微博、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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