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王睦广 发自香港 广深港高铁香港段工程延误,而港铁现时估计大约会超支34亿元(港元,下同),作为上市公司的港铁前晚发布公告,指接获港府函件,函件称港铁公司必须致力承担与项目延误有关的所有费用,“港府非常不可能就项目提供任何额外资金”。
2010年港府与港铁就建造及调试高铁签订委托协议,港府同意支付港铁45 .90亿元项目管理费,如今工程将延误,假若港铁违反委托协议,港府将有权索偿。
港府要港铁承担延误费
广深港高铁香港段工程延误消息上月中旬传出以后,香港社会持续关注事件的发展,包括工程究竟何时能够完工以及超支等问题。港铁本月初在提交给立法会的文件中指出,虽然工程很有可能未必能够在原定工程预算650亿元内完成,日后的评估也有可能与684亿元有所出入,但基于现时的资料及截至目前的分析,“日后的评估与684亿元的金额应该不会有太大的差异”。
广深港高铁香港段原本的650亿元预算为公帑支付,即由港府向立法会财委会申请获得的拨款,如今则可能超支34亿元。作为上市公司的港铁公司前晚发布公告指,在5月13日接获港府运输及房屋局的函件,运输及房屋局表示,诚如港府于4月中旬及此后曾数次告知港铁公司,“港铁公司必须致力承担与项目延误有关的所有费用,港府非常不可能就项目提供任何额外资金”。
由于事件继续在发展中,最终超支多少及由谁支付还有待观察。作为上市公司,超支问题将影响股东利益,所以港铁发布公告。
多要不可能或要被追讨
在广深港高铁香港段项目上,港府与港铁在2010年1月签订了建造及调试高铁的委托协议。根据此协议,港府同意支付港铁公司45.90亿港元的项目管理费,而有关费用可按委托协议变动。
随着高铁香港段工程出现延误,项目管理费的问题也引起关注。港铁公司表示,倘若大幅修改委托活动的进行计划,有可能导致港铁的项目管理责任或费用大幅增加,则港铁以及港府须真诚磋商项目管理费的变更。在现阶段,并不确定有关费用会否增加。而倘若港铁并没有收到项目管理费的增幅,则港铁未必能够收回履行委托协议下的义务所增加的内部费用。上述内容意味着,假设项目管理费增加,港铁会与港府商议让其支付更多费用,但港府不一定会支付。
另一方面,港铁公告指出,如果港铁违反了委托协议,港府有权向港铁提出申索。就港铁在履行义务所犯的疏忽,或港铁违反委托协议所产生的亏损,港府或获得弥偿。这意味着港府有权索偿45.90亿元项目管理费的全部或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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