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国际不再恐同日,NGO组织志愿者呼吁市民不要“恐同”
昨天是国际不再恐同日,下午3时许,来自NGO组织“云南平行”的20多名志愿者,在南屏街与市民交流,宣传“国际不再恐同日”,并呼吁市民改变观念,不要“恐同”(指恐惧和歧视同性恋)。
下午3时许,南屏街忠爱坊旁。烈日下,一群撑着彩虹伞的青年男女十分引人注目,他们正是NGO组织“云南平行”的志愿者们。周末的街头,行人熙熙攘攘,志愿者们撑着彩虹伞,手拿象征同性恋的六色彩虹旗向市民们介绍“国际不再恐同日”。此次活动的负责人介绍,志愿者们旨在通过这种途径,试图让大家消除或减少对同性恋者的歧视。
此后,志愿者又来到金碧广场用拥抱和热吻的方式,呼吁市民平等看待同性恋者。其中,一名男志愿者拿着一张有多个签名的海报称:“宣传过程中,如果有市民可以接受同性恋,都会在上面签名。”
“你们5对,站成一个方形”,刚到金碧广场,活动负责人便开始安排志愿者就位。5对男同、女同,撑着彩虹伞在广场中间相拥。最中间一对热吻的男同性恋情侣,穿着条纹T恤、黑色背带裤情侣装,吸引了不少围观者的眼球。活动负责人介绍,这些“同志”中,有的是大学生,有的是上班族,接吻的那一对已经在一起1年多了。
现场,部分市民表示能够接受同性恋者,但不能接受自己的朋友和亲人是同性恋的,也有觉得“很恐怖”的。
记者发现,20多名志愿者中大部分是男生,其中的两个女生毫不避讳地称她们已经在一起8年了。小贾今年32岁,是一名心理咨询师,她的女朋友小廖今年27岁,是一名婚礼策划师。小贾坦言,这8年遇到了不少的困难,“首先要面对‘出柜’的问题,我要为她负责,跟大家表明自己的倾向。”一旁的小廖也笑着插话说:“我们也想过要结婚,只是现在国内不允许,所以打算到国外去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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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不再恐同日
日期为5月17日(源于1990年5月17日世界卫生组织将“同性恋”从精神病名册中除名)。
国际不再恐同日亦关注对于跨性别、双性恋及不同性小众人士受到的不公平对待。
2006年,《蒙特利尔宣言》发布,倡导将每年5月17日作为“国际不再恐同日”,呼吁关注因恐惧同性恋、歧视性倾向产生的不公对待。
都市时报 刘晶晶 实习记者 高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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