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此言不虚。南京某航运集团有限公司鸿运号船长与大副等人,利用职务之务,将货轮上100吨航空煤油盗卖,得款35万元后私分。案发后,船长交代,他盗卖航空煤油,是感觉船员们挣点钱不容易,就想卖点油给大家发点福利。
南京某航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航运公司)的鸿运轮是一艘万吨级航运货轮,周长浩是船长,朱玉文是大副。去年4月25日,鸿运轮在韩国丽水港装入2.9万余吨的航空煤油,于下午三点,停靠在上海高桥石化7号码头。此时,来了一个人叫刘志武,上海某船舶服务公司业务员。他提出请检验员胡长青帮忙找鸿运轮的人卖点煤油给他。
据周长浩交代,他和朱玉文、胡长青合计后,认为本次运送的航空煤油大概多运了100余吨,感觉大伙挣点钱不容易,就想卖点油给大家发点福利。于是,与刘志武谈好每吨3000元的价格,现金交易。当日凌晨一点多,双方交易成功后,胡长青得到5000美金好处费。
事后,刘志武又与老板孙伟一起来到船长室,亲手将35万元现金给了周长浩。周长浩先将属于自己5万元好处费收好,再将30万元现金放在桌上。待朱玉文进来后,两人商量决定:将钱全部分下去。全船共25人,人均1200元,大副在此基础上增加10万元,船长再加15万元,其余船员按照岗位依次添加。
交易成功后,孙伟当天便驱车赶到太仓兴化,以每吨6700元的价格把这批航空煤油处理掉。除去购油与打点的钱,孙伟挣了近10万元。
然而,南京航运公司纪监部门很快发现了鸿运轮的猫腻,于是向警方报案。日前,周长浩、朱玉文、胡长青、刘志武等11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职务侵占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鼓楼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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