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茂县太平乡的赵军(化名)来到北川县交警大队,履行自己4天前的承诺,接受交警的拘留处罚。原来,15日下午,21岁的赵军持假证驾驶货车,被交警查获,并作出了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但是,赵军婚期定在17日,交警向当地核实后,决定在结婚后执行。
15日16时许,北川交警大队禹里中队民警在302省道巡逻执勤,在检查一辆货车时,发现驾驶人赵军出示了一本做工非常粗糙的B2驾驶证,民警未能查到驾驶证档案记录。正当民警打算进一步询问时,赵军却跑进树林里躲了起来。在树林里一块岩石背后找到赵军后,民警告诉他,他所持的是一本假证,一是将没收证件、暂扣车辆,同时给予他拘留10日和罚款处理。
随后,赵军向民警透露实情,因为害怕考试,去年他花了3000多元在一熟人处“买”了这本驾驶证,并不知道是假的。他再三请求民警一定不能拘留他,“我17日结婚,喜宴早定下来了,请柬也都送了,要是被拘留了,婚礼肯定就没法办了。”
民警立即与赵军父亲取得联系,并多方查证,得知赵军确实在17日要举行婚礼。“考虑到他的特殊情况,对他采取了拘留暂缓执行的方式,等他婚礼后再来接受处理。”北川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昨日是赵军婚后的第3天,一大早,他就赶车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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