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兄弟俩网上买卖公民个人信息获刑
本报讯 (记者龙成柳 通讯员钟紫薇)在横沥镇工业区经营小卖店的堂兄弟俩一边开门做正经生意,一边“关门”在网上疯狂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牟利,公安机关查处时发现两人电脑里的公民个人信息超过3万条。
日前,市第三人民法院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杨某秋和杨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和1年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某秋从2012年9月开始,在网上通过购买或互换的手段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用于贩卖牟利。他从多个QQ好友处接收了包括机动车车主、长沙高考学生、长沙理工大学学生、女性公民等公民的个人信息文件,还有补肾、癫痫病等药物的客户户籍信息及收藏品买家的户籍信息。
2013年4月,杨某秋与堂兄杨某开始在杨某秋经营的一家小卖店里工作,两人也一起利用杨某秋的QQ买卖公民个人信息。当月,杨某曾在QQ上购买了3000条丰胸产品客户的户籍信息,并在3个月后将其卖出。
8月7日,杨某秋、杨某在店内被抓获。
据杨某秋供述,他以前在深圳的一家电视购物公司上过班,后来,以前的同事将他的QQ拉进一个叫“电视购物”的QQ群里,里面有电视购物客户信息的买卖广告,他从中看到了“商机”,便在广告信息里找人联系购买客户信息,存在电脑里,然后再卖给有需要的人,从中获利。客户信息包括姓名、住址、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等。
据杨某秋交代,他曾用100元买了2000条客户信息,对方还“赠送”了他一批,合计有3万条。后来他以500元的价格卖了5000条,还以1500元的价格卖了1000条给一个做女性用品的客户。
杨某则在杨某秋回老家时单独做了一笔“生意”,以1元1条的价格卖了3000条女性丰胸产品的客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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